财联社11月12日电,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结合债券业务发展和监管实践,组织修订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并于日前征求行业意见。据悉,此次修订思路包括结合公司债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内容进行相应修订,以及基于债券市场发展和业务风险变化情况,结合监管政策导向,提升负面清单管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自律管理的前瞻性引导和预防性规范作用。从主要修订内容来看,修订稿在现行《指引》正文第六条增加相关除外条款:“为防范处置重大风险的需要,发行人对风险企业进行并购重组使其成为子公司,且相关子公司负面情形发生在并购重组实施日以前的除外。” (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