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该办法规定了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的定义、适用范围、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等,并明确了登记审查、不予登记情形及异议程序等内容; ②新规自2024年12月8日起施行,旨在为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的登记提供法律保障,并推动数据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财联社11月6日讯,工信部就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7年,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和下游需求基本匹配,培育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提升。
意见稿提出,实施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行动,发展多元化新型储能本体技术。面向中短时、长时电能存储等多时间尺度、多应用场景需求,加快新型储能本体技术多元化发展,提升新型储能产品及技术安全可靠性、经济可行性和能量转化效率。加快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推动钠电池、液流电池等工程化和应用技术攻关。发展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技术,加快提升技术经济性和系统能量转换效率。适度超前布局氢储能等超长时储能技术,鼓励结合应用需求探索开发多类型混合储能技术,支持新体系电池、储热储冷等前瞻技术基础研究。
推动新型储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通过对系统能量流和信息流经济配置、功能优化运行、逻辑有效衔接,实现储能系统高效集成和智能化调控,提升新型储能产品智能化、高端化水平。聚焦系统结构设计、精细化电池管理、大功率高效变流器开发、高效热管理和能量管理、辅助设备集成、高性能预制舱等技术开展集中攻关,提高先进功率半导体、智能传感器、电源管理芯片等关键核心部件供给能力。面向大规模新能源消纳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需求,推动新型储能集群协同控制、分布式储能聚合控制等技术创新。
意见稿还提出,加大对国内锂、钴、镍等矿产资源的找矿支持力度,科学有序投放矿业权,增强国内资源保障能力。指导国内企业多元、有序、协同布局海外资源项目,降低资源开发运输成本。在防范风险前提下,支持企业加强对外投资合作,提升海外矿产开发供给能力。鼓励生产企业在新型储能产品研发阶段做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产品绿色设计,提升产品易回收、易利用性。在满足产品性能要求前提下,支持生产企业使用再生原料。
拓展用户侧储能多元应用。面向数据中心、智算中心、通信基站、工业园区、工商业企业、公路服务区等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和用电量大的用户,推动配置新型储能。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产品在工业领域应用。依托“光储充换检”综合性充换电站建设,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在车网互动等新模式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光伏+储能”系统在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农业农村、公共广播、“智慧车棚”等公共基础设施融合应用,鼓励构建微型离网储能系统。发展个性化、定制化家用储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