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经测算,12月基本不存在流动性缺口,但政府债供给和财政支出的节奏错位会在月中时点对资金面造成扰动; ②叠加MLF到期以及季节性因素,12月不排除央行降准50bps,或通过买断式逆回购、国债买入等多种工具配合来熨平资金面波动。
财联社10月31日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无还本续贷工作的最新要求,优化本市无缝续贷工作,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稳定企业融资预期。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展到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综合采用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资金需求,力争2024年全市无缝续贷累计投放超1万亿元。及时调整风险分类标准,不因续贷单独下调贷款风险分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府办发〔2024〕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28日
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中央推动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激励和推动金融机构敢贷、愿贷,强化银企对接,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落实中小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无还本续贷工作的最新要求,优化本市无缝续贷工作,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稳定企业融资预期。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展到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综合采用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资金需求,力争2024年全市无缝续贷累计投放超1万亿元。及时调整风险分类标准,不因续贷单独下调贷款风险分类。(责任单位:上海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二、充分发挥央行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投入更多信贷资源。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结果运用,推动金融机构持续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效。(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三、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堵点卡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摸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梳理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名单;第一时间将企业融资需求名单推荐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授信审批,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上海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各区政府)
四、健全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加快授信响应速度,统筹考虑履职过程、履职结果和损失程度等因素,健全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免责认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合理确定不良容忍度,普惠信贷业务风险状况未超过所在经营单位不良容忍度目标的,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可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小微业务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追责,切实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责任单位:上海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国资委)
五、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量扩面。2024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业务规模扩大到1200亿元。强化银担风险共担机制,夯实中央和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风险分担机制。加强科技型企业担保增信,在担保基金中单列50亿元,推动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升科技型企业担保额度上限。进一步丰富政策性融资担保产品体系,推出“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汇率避险等系列产品。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担保业务新模式,为大宗商品供应链企业增信赋能。深化市区联动、“政会银企”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园区批次贷”“商会批次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六、优化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安排2024-2025年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资金10亿元。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取消科技、农业、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不良贷款补偿门槛,提升补偿比例至55%,对首次贷款额外再提高5%。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工作,研究将该模式逐步推广应用到科技型企业等重点领域。优化信贷奖励资金考核指标和评审方式,推动商业银行更好落实首贷、续贷政策,优化融资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金融监管局)
七、统筹用好财政贴息贴费政策。发挥好市、区财政贴息贴费政策作用,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设计,加强数据赋能,提高政策的普惠性和精准性,推广“免申即享”方式,进一步提升政策支持效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有效提高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八、大力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市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称“融资服务平台”)整合。持续优化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拓展服务网络,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实现银企对接和融资撮合更便捷、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更高效、数据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完善、信息价值挖掘和信贷产品创新更深入,推动更大力度政策集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数据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
九、加快推动融资服务中心建设。明确建设标准,2024年底前形成本市“16+N”(16个区和N个重点产业园区)的融资服务体系。强化功能建设,梳理形成各项金融惠企“政策包”和“服务包”,吸引各类型机构入驻融资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提升服务质效,对接融资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协同联动。(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区政府)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加快部署推进,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相关政策和服务迅速、平稳推进。发挥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结合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与融资特点,着力提升政策引领效能与精准度,相关操作指引或产品方案10月底前出台。市金融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政策发布,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加强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持续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