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16:40:14【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陈旭非法收受822万元 一审获刑11年】
财联社10月30日电,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旭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扣押在办案机关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陈旭利用担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通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822万元。
纪委动态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4-10-30 16:40:14 2827197 阅读
商务合作
专栏
相关阅读
评论
热度
最新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