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今年券商罚单已超400张,新增“资金掮客”违规单,私自为客户融资提供中介、担保
①任之江在从业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
                ②根据中证协官网,有“任之江”执业注册信息的机构仅涉及华龙证券,登记日期2021年3月至今;
                ③这未能说明是同一个人违规执业,但监管对于违规的行为进行了阐述,这再度给行业敲响警钟。

财联社10月28日讯(记者 林坚)浙江证监局官网10月28日最新披露的一则罚单,最新揭示了一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担起资金掮客的实情。罚单开具对象为任之江,罚单内文未显示具体从业机构。根据中证协官网,有“任之江”执业注册信息的机构仅涉及华龙证券,登记日期2021年3月至今。

关于对任之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这未能说明是同一个人违规执业,但监管对于违规的行为进行了阐述,这再度给行业敲响警钟。罚单显示,经查,任之江在从业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据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任之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何为“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受访的业界人士介绍称,其实就是所谓的资金掮客,一般来说就是给客户找融资渠道,民间借贷资金、配资资金等。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证券经纪人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有的行为之一,即不得“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通过复盘近年来监管对于此类行为开具的罚单,可以看到,某些个人或机构未经许可或违反相关规定,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牵线搭桥、提供担保、协助资金流动等,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长远来看,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而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和披露,或者超出了自身的担保能力,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风险。

对于资金掮客严监严管

同样是浙江证监局开具的罚单,记者注意到,对于资金掮客的关注度持续在线,严监严管,可以说是一年1到2张相关罚单的频率。2023年3月13日,浙江监管局披露了关于对谢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谢炜在财通证券股份杭州下沙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谢炜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年4月,证监局又发现周弘在从业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彼时根据中证协官网,南京证券有“周弘”执业信息。

又比如2022年11月时,粤开证券金华双龙南街证券营业部员工在从业期间,就因为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此外,经查,符子青、姜勇、仇顺良在从业期间,存在私自违规为客户的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为。对于三人,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记者也注意到,2022年12月5日,深圳证监局也连发三张罚单,包括对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陈夏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及对陈萍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陈夏珊在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及其他便利的行为;陈萍在任中天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违规参与客户证券账户出借,并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

合规在前,展业在后

“一定要做到合规在前,展业在后!”一位受访人士感慨道。监管对于券商经纪业务的关注度与处罚力度正不断加强,探究背后,更是反映券商分支机构内部控制的健全、合理、制衡、独立及其有效性,是监管关注的又一焦点。

据记者粗略统计,截至9月,2024年以来,券商及其分支机构、证券从业人员共收到各类罚单415,涉及394名相关从业人员被处罚,平均每个月43名相关从业人员被处罚。业务类型来看,经纪业务以114张罚单位居首位,投行业务共收到107张罚单,资管业务收到22张罚单。

根据监管多次表态,证券经营机构应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防范其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超越权限或者其他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券商动态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合作
专栏
相关阅读
评论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