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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信息泄露,相关方被立案!盈方微重大资产重组会“黄”吗?
财联社 陆清濂
2024-10-23 星期三
原创
①在2023年11月9日停牌前的一个半月时间内,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超过了22%。
②较早前,某银行货币政策司原司长孙某峰因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内幕交易案被罚。
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指企业基于经营战略考虑,对企业股权、资产、负债进行的收购、出售、分立、合并、置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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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0月23日讯,近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在A股市场掀起浪潮,但在此过程中的信息泄露现象却时有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到,引导交易各方规范开展并购重组活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等各项法定义务。严格监管“忽悠式”重组,从严惩治并购重组中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维护并购重组市场秩序,有力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盈方微重大资产重组存在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潜在风险

今日晚间,盈方微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收到通知,本次重组相关方的相关人员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立案告知书》。目前尚未结案,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潜在风险。

不过,公司方面表示,此次立案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盈方微本次重组交易的基本情况,公告中介绍: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184号),深交所依法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04号)。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函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并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从盈方微去年发布重组消息停牌前的股价走势来看,公司股票分别在2023年10月19日以及2023年11月1日出现了两次涨停,在2023年11月9日停牌前的一个半月时间内,该股股价累计涨幅超过了22%。2023年11月23日股票复牌后,股价出现连续两个一字板涨停。

并购重组内幕信息泄露时有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因并购重组涉及的人员较多,内幕信息泄露时有发生。

近日,甘肃证监局就披露一起因在并购窗口期进行内幕交易,多人被处罚的案例。去年9月,墙煌科技被*ST同达“相中”,后者欲通过收购前者实现保壳,不过最终未能成行。

但在上述收购案进行时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墙煌科技董事长杨照军等4人却违规买入*ST同达股票。罚单显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岳父郭永忠知晓内部消息后,孙宏伟累计交易27笔;徐华国通过自己的2个账户累计交易20笔,杨照军利用同事、远房亲属“赵某霞”账户累计交易3笔。但股票全部卖出后,4人共计亏损25.99万元。其中,杨照军、徐华国分别亏损1.24万元、9.63万元,郭永忠、孙宏伟合计亏损15.12万元。

最终,甘肃证监局对杨照军、徐华国分别处以50万元、60万元罚款;对于郭永忠、孙宏伟分别罚款50万元、60万元。上述罚款合计220万。

某银行货币政策司原司长孙某峰因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内幕交易案被处理。2014年7月至8月,孙某峰从时任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某某处获取了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甲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信息,并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股票账户以929万余元买入某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孙某峰从中非法获利1109万余元。最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某峰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10万元。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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