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社会融资规模和信贷投放的速度、节奏都较为平稳,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服务力度不减;2、12月隐债置换规模会进一步加大,可能也将继续对新增信贷、新增社融数据形成较大扰动。
财联社10月18日讯(记者郭松桥)由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2024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以经济手段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从电力转型、工业转型、市场机制、资金机制等不同角度探讨我国在绿色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并展望未来转型路径、机遇和挑战。
"强化碳定价的作用,逐步建立配额拍卖机制"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逯世泽表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方案,与42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备忘录,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了2500余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在国家“双碳”战略的推动下,以电动汽车、光伏产品和锂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成为我国新的出口增长点,不仅丰富了全球的供给,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夏祖义表示,今年8月,《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印发,明确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十五五”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新质生产力与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路线图、施工图,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政策引导,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儿童投资基金会气候变化项目主任、中国区副首席代表刘强表示,随着全国碳市场建设的不断推进,水泥、钢铁和电解铝行业即将进入碳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比例将达到约60%。随着电力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机制不断完善,新能源加快融入电力市场。
对此,刘强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碳排放总量控制,通过相关的政策配套和机制配套,为绿色低碳转型释放更强的信号;二是强化碳定价的作用,逐步建立配额拍卖机制,强化市场对绿色低碳发展的信心,引导和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技术的应用;三是加强气候金融和转型金融对市场的带动作用,通过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性机制促进新兴绿色低碳技术的产业化,同时助力传统高碳产业的绿色转型。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马尼什·巴普纳(Manish Bapna)强调,政府制定的政策可以为绿色能源提供激励以及可靠的市场预期,并通过碳市场对传统能源的碳排放进行定价,帮助降低可再生能源、储能、绿氢、绿色钢铁和绿色水泥等技术开发初期的绿色溢价。
"建立国家碳定价体系可以激励企业和消费者减少碳排放"
在主题演讲环节,国内外专家分享了国内外绿色发展实践,以及碳市场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与经验。
德国国家工程院院士、天府永兴实验室首席科学家雷宪章表示,能源减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首要任务,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占总排放量的90%。到2060年要实现净零排放,我国所需要的关键技术还有2/3目前尚未成熟。科技创新及碳市场建立是实现双碳目标,促进我国经济实现绿色转型和发展的关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碳排放交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表示,气候变化对我国经济产业有重大影响,建立国家碳定价体系可以激励企业和消费者减少碳排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发展,并为我国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碳排放壁垒等问题提供有效手段,是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重要抓手。
欧盟驻华代表团气候行动与环境事务一等参赞、绿色转型处主任骆浩君(Laurent Bardon)介绍了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ETS)的历史和最新进展,该交易体系涵盖 30 个国家/地区,适用于 8500 个固定排放源和 400 家航空公司。他指出,欧盟ETS体系已经覆盖了 1/3 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划到 2030 年将覆盖率扩大到 2/3,并通过新的 ETS 2(在ETS的基础上纳入建筑、道路运输和小工业等其他部门)将碳市场覆盖率扩大到 75%。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部负责人、中金研究院院长彭文生指出,绿色转型经济的发展,是从规模不经济走向规模经济的过程。我国光伏、电动汽车等产业的高速增长,就是通过规模经济与市场竞争不断降低绿色溢价的有力体现,规模越大、单位成本越低、经济性越好。然而,绿色转型需要解决两个外部性之间的矛盾,一个是化石能源使用的负外部性,一个是绿色技术的正外部性,二者靠市场机制无法自发调整,都需要政策干预来纠正。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在圆桌讨论环节,与会专家围绕多个议题展开了讨论,包括市场机制助力电力转型、市场机制推动工业转型、资金机制驱动行业及地方转型。
在电力环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北电力大学新型能源系统与碳中和研究院院长王志轩表示,电力市场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保供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包括基本规则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市场化电量逐步提升、绿电增长迅速,市场主体、交易模式和交易品种日益丰富。如分布式电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纳入市场,初步形成了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补偿的交易结构。
他认为,面向“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到2030年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的总体任务,我们需要从物理特征、经济社会、政府治理三个体系来把握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包括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物理特征、充分考虑对经济社会稳定的影响以及我国体制对市场机制价值导向的影响。
他提出,下一步电力市场建设需要重点思考的四方面问题:一是电力市场的顶层政策要围绕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和目标实现来设计,重视上下位制度、不同部门、中央与地方、市场主体之间等多重关系的协同;二是电力规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协调,要区分弹性和刚性不同需求;三是正确认识新型电力系统下的系统成本,妥善处理电力价格的交叉补贴和向终端用户的传导机制;四是绿电、绿证的与其他低碳政策产品的顶层设计及国际互认问题。
在工业环节,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副会长赵凯指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是缓解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是减少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成效显著。2022年,通过回收利用废钢铁、废旧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各类废旧物资,与开发利用原生资源相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19亿吨。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回收网络日臻完善,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互联网+”等先进回收方式引领发展;资源回收绿色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目前仍存在着规范监管不到位、规范引领效应不强、精细化分拣比例偏低、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等问题。
他建议,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优化循环材料进口政策,完善进口循环材料的产品标准和检验检测标准;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废弃物全过程全覆盖监管体系;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准备工作,尽快完善全品类废旧物资产品回收处理领域碳核算方法学、标准规范、认证、标志标识等,准确量化循环利用的碳减排效益。加快构建循环材料监管链追溯体系,建立国际通用、操作性强、综合全面的评价系统,尽快实现与国际回收体系的全面接轨。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俞海介绍了我国产品碳足迹的政策进展和展望。他首先分析了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从国内需求看,该体系是推动生产端降碳、促进低碳消费、助力“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从国际视角看,涉及产品碳足迹的贸易政策频现,对我国出口带来挑战,通过科学方法摸清产品碳足迹情况迫在眉睫。
2024年出台的《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提出四大主要任务: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足迹工作格局,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互信,持续加强产品碳足迹能力建设。他指出,现阶段的工作重点包括两项基础任务(建立通则、细则标准,以及建立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和三项机制体制任务。
展望未来,他提到需要解决碳排放核算体系的差异、数据透明性和一致性、报告的一致性和规范性等三个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