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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券商喜提A类,无D类券商,信披评价结果会带来哪些影响?
①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披评价结果出炉,18家上市券商获最高等级A类评价;
                ②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沪深交易所下发相关指引文件,加大对A类上市公司的服务支持力度。

财联社10月16日讯(记者 陈俊兰 赵昕睿)近日,沪深交易所公布了《关于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其中,共计18家上市券商获最高等级A类评价。

具体来看,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覆盖了51家上市券商及上市主体。上交所上市券商评级结果为A的包括中信建投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国金证券、浙商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财通证券、国投资本;深交所上市券商评级结果为A的分别有广发证券、东方财富、国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西部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评级结果为B的上市券商及上市主体共计28家。评级结果为C的上市券商及上市主体仅有5家,分别为天风证券、太平洋证券、华创云信、湘财股份、锦龙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国金证券和兴业证券在上市券商中,信息披露考核已经连续七年为A级。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将根据考核结果对上市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并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纳入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的考虑因素。获得A级评价,表明监管机构和资本市场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水平、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等证券事务工作的持续认可和充分肯定。

18家上市券商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为A类

日前,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此次评价考核期限是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评级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四个等级。

根据沪深交易所发布的评价结果,其中,共计18家上市券商及上市主体获最高等级A类评价,获得A类评级的上市券商占比超三成。包括中信建投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国金证券、浙商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财通证券、国投资本、广发证券、东方财富、国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西部证券、第一创业证券。

获B类评价的券商及上市主体数量则更多,共计28家。包括中信证券、国盛金控、申万宏源、东北证券、国海证券、山西证券、华西证券、华林证券、西南证券、海通证券、财达证券、华安证券、中泰证券、招商证券、信达证券、国元证券、华鑫股份、首创证券、东兴证券、红塔证券、中原证券、国联证券、东吴证券、中银证券、光大证券、方正证券、南京证券、哈投股份。

而仅有天风证券、太平洋证券、华创云信、湘财股份、锦龙股份等少数的5家上市券商及上市主体获得C类评价。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中,没有上市券商获得D类评价。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主要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同时结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程度等因素。此外,交易所强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不代表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任何判断,也不代表任何投资建议。

评价结果或影响公司再融资审核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不同评级的信息披露结果对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哪些影响?这一点在不同的政策文件上得以知晓。

为规范并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上交所与深交所分别下发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两项指引文件均提到80分为上市公司的评价基准分。

从两所考核计分标准表来看,虽各自扣分具体事项与分数略有不同,但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受到监管措施、受到纪律处分等三大减分事项则一致。其中,扣分分数最高为20分。

交易所最终根据相关标准,在基准分上对上市公司予以加分或减分。最终的考核结果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进行审核或出具持续监管意见时,将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考核结果纳入报告内容。

其中,上交所《第9号指引》规定,于最近一年获得最高评价等级A类的上市公司,对于披露的临时报告,原则上免于进行事后审查,报告内容可能引发市场质疑、可能涉及信息披露业务操作的除外。

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则略有不同,在《第11号指引》中提到,针对信披结果为A类的上市券商可提供的支持为,在重组审核机构及再融资审核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可以减少问询轮次,或者不进行审核问询,其他方面的支持与便利则是与公司及高管有关。

此外,9月25日,证监会在下发的《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文件中,对信息披露等级为A类的上市公司也作出了支持。意见内容显示,对运作规范、市值超过100亿元且信息披露质量评价连续两年为A的优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精简审核流程,缩短审核注册时间。

记者留意到,从近两年来看,市值超过100亿元,且信息披露质量评价连续两年为A的上市券商包括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国金证券、兴业证券和财通证券。相关业务便利旨在为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快并购重组进程,开通“绿色通道”。

沪深交易所表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桥梁,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未来,交易所将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和指导,推动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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