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证监会发布《指引10号》,明确市值管理的定义,明确董事会、董事和高管、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 ②《指引10号》还明确了指数成分股、长期破净股的特殊要求,明确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信披等禁止事项。
财联社10月11日讯(记者 周晓雅)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围绕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目的,《意见》提出三个阶段性发展目标。具体部署了8方面17项重点举措,包括严格监管期货交易行为、严厉打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期货公司全过程监管、强化期货市场风险防范、提升商品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稳慎发展金融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稳步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深化期货市场监管协作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意见》突出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文件精神,三个发展阶段目标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提升有重要意义。在加强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强化期货市场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和联系等方面内容值得留意。
财联社记者梳理以下要点。
1.强调管合法严监管与管非法严打击,规范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手续费减收行为,取消对高频交易的手续费减收;
2.期货公司加强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监管,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平稳化解期货公司风险;
3.提升非现场监测效能,加强期现、央地、部际、跨境等多个层面的监管协作;
4.提升从期货看宏观、从宏观看期货的能力,引导企业根据价格信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
5.稳妥有序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健全资本市场领域交易报告库,并推进数据互通;
6.研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特定品种对外开放。
明确三阶段发展目标
就期货市场的总体要求,《意见》提到,助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预期稳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中国式现代化。
为做好期货市场工作,《意见》提出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坚持目标导向、系统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等“四个坚持”,并提到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
到2029年,形成中国特色期货监管制度和业务模式总体框架,期货市场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品种布局与国民经济结构更加适配,市场深度和定价能力进一步提高,建成一支诚信守法、专业稳健、服务高效的中介机构队伍。
到2035年,形成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期货市场体系,主要品种吸引全球交易者充分参与,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中介机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产品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运行稳健、价格辐射全球的世界一流期货交易所,大幅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配置全球资源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华创金融徐康团队向财联社记者分析,《意见》整体强调服务实体企业的精神,如果后续推出相应的配套措施,结合多部门联动的方式,将有效提升实体企业套期保值的渗透率,助力企业参与期货市场。
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韩乾看来,上述明确目标有利于改善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也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市场生态,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于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有重要意义。
管合法严监管与管非法严打击
围绕着全面从严监管,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司发文称,《意见》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五大监管”的要求在期货领域予以细化,以行为监管和机构监管为着力点,以加强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为工作重点,以功能监管为补充,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期货市场监管布局。
其中,行为监管方面,既要管合法,严格监管期货交易行为;也要管非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意见》一方面提到加强对各类交易行为的穿透式监管,其中包括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按“新老划断”原则,提高市场参与者准入门槛等,同时也强化高频交易全过程监管,提到规范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手续费减收行为,取消对高频交易的手续费减收。
另一方面则是坚决抑制过度投机炒作,强调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严防企业违规使用信贷资金从事大宗商品期货投机交易。在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将加强公开曝光,对严重违法违规者实施市场禁入,从严从快查办期货市场大要案件,加强央地、部门协同,加大对以商品中远期交易名义开展“类期货”交易的地方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
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平稳化解期货公司风险
针对机构监管,《意见》主要从穿透式审查与全过程监管两方面展开。其中,穿透式监管指向期货公司股东与实控人,严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机构和人员控制期货公司,也严禁关联方违规占用、挪用期货公司资产。
就规范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活动,《意见》提到要实现监管全覆盖。对于期货公司各细分业务,《意见》提到规范期货公司营销行为、规范研究报告发布行为、引导期货公司聚焦期货和衍生品领域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加强期货公司做市交易、衍生品交易业务监管等。另外还强化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险加强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监管等。
持续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司表示,《意见》无论对期货交易行为还是期货公司业务经营,均要加强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监管。
具体来看,《意见》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平稳化解期货公司风险。对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的期货公司,依法撤销期货业务许可。加强舆情管理、风险处置、维护稳定等工作协同,稳妥出清期货公司个案风险。支持具备条件的期货公司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升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徐康认为,这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优化行业格局,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引导有序竞争。“支持具备条件的期货公司拓宽资本补充渠道,这是优秀公司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及抗风险能力的必要渠道。”
加强期现、央地、部际、跨境等多个层面的监管协作
在强化期货市场风险防范方面,《意见》则提到巩固期货市场风险预防预警体系和提高期货市场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
其中包括建立健全跨交易所跨市场跨境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大额资金的监测管理,常态化开展期货市场压力测试。另外,还将压实结算参与人的风险管理和损失吸收责任。优化担保品管理。严格对期货交割库的资质审查,加强交割库日常管理,推动期货交易所共享交割库风险预警信息等。
而在深化期货市场监管协作方面,《意见》提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赋能期货监管,提升非现场监测效能,优化现场检查资源配置。依托监管大数据仓库,加强期货监管与股票、债券、基金等监管的数据信息共享。
此外,强化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同。包括加强期货监管部门与现货市场管理部门、其他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会商和协同联动。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打击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期货活动。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强化与境外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执法协作。加强对产业企业的培训,推动产业企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提高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提升从期货看宏观、从宏观看期货的能力
就提升商品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意见》强调,推动商品期货市场持续贴合现货市场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功能发挥水平。持续改善企业套期保值交易的制度环境,提出稳步推广组合保证金,完善做市商管理规则。
针对重点商品,《意见》提到做好重点商品价量指标的趋势性监测和前瞻性研判,建立期现货、场内外、境内外综合分析体系,提升从期货看宏观、从宏观看期货的能力,更好服务宏观经济管理。此前,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司也曾发文称将督促期货相关单位紧盯期货市场重点品种及行业机构的运行情况。
而此次《意见》还提到加强期货价格分析解读,引导企业根据价格信号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同时还对商品现货市场提出规范交易、促进优化升级、提高信用水平、推动批发行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从而为商品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创造更有利的基础条件。
韩乾认为,上述《意见》细则强化了期货市场与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和联系,明确提出要引导企业根据期货价格信号安排经营生产以及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还提出要加强商品现货市场建设和管理,为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条件。这一点之前提得比较少。
健全资本市场领域交易报告库并推进互联互通
就如何稳慎发展金融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意见》提到提高金融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水平、深化资本市场领域衍生品监管改革两方面内容。
在提升发展水平方面,《意见》强调加强期现货市场协同联动,助力增强股票市场内在稳定性。在国债期货跨部委协调机制下,稳妥有序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支持各类中长期资金开展金融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对此,韩乾表示,市场流动性有待提高是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难点之一,而提出稳妥有序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有助于解决这一发展难点。
徐康认为,目前银行等机构在参与期货与衍生品交易方面存在较大难度,面临政策障碍较多,存在一定的顾虑,《意见》对相关细则的明确,则将带来积极影响。
此前,在2020年4月发布的《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中曾提到,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试点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在监管方面则是完善监管规则,统一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尺度和强度。其中提到,健全资本市场领域交易报告库,建立统一规范的机构、产品、交易识别体系,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推进报告库间数据互通,为强化系统性风险监测监控提供支撑。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柜台衍生品业务的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
“在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加强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其中报告库互通共享的措施尤为重要。”韩乾认为,此举可以有效控制场外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研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特定品种对外开放
国际化程度不高则是韩乾认为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另一难点,而《意见》提及研究把金融期货作为境外特定品种,吸引境外投资者参与,这些措施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意见》提出,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商品期货期权品种纳入对外开放品种范围,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更多商品期货期权品种交易。研究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纳入特定品种对外开放。支持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深化产品和业务合作,允许境外期货交易所推出更多挂钩境内期货价格的金融产品。加大国际市场开发培育力度,吸引更多境外产业企业参与境内期货交易。
另外,还将进一步发挥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功能,夯实大数据基础,增强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向数字化、智能化、实时响应转型,大力提升开放环境下期货市场运行监测水平。
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司表示,《意见》全面从严强监管,紧扣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大力提升期货市场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韧性,多措并举促发展,深化协作聚合力,将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内涵,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