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明确了CIPS参与者的账户管理、注资、资金结算等详细流程,并根据CIPS业务发展实际进行修改完善。 ②修订内容包括总则、账户管理、业务处理、结算机制、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附则六章三十一条,以适应CIPS参与者拓展和管理要求,满足CIPS业务发展需要。
财联社10月10日讯,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决定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ecurities, Fund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Swap Facility,简称SFISF)”,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以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等资产为抵押,从人民银行换入国债、央行票据等高等级流动性资产。
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视情可进一步扩大操作规模。即日起,接受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