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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头部券商被罚,中部券商也同天接罚单
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个环节;
                ②券商应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薪酬管理、激励约束、追责问责机制,加强人员管理;
                ③近年来,券商薪酬体系被重点强调,新的监管规定要求机构禁止短期激励、过度激励。

财联社9月30日讯(记者 林坚)近年来,券商薪酬反复受到高度关注,关注点既包括限薪与降薪,又包括薪酬激励方式,这类关注也在监管的视域下,已有不少罚单下发。今年国庆节假期前最后一个交易日,9月30日, 北京证监局官方挂出一则罚单,称中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不健全、薪酬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错误、人员任职管理和信息报送存在问题,因此对公司发出警示函。

可以看到这份罚单除了涉及薪酬管理的问题,更多的焦点落在了信披上,比如薪酬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错误、人员任职信息报送存在问题等等。北京证监局提到,这些问题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的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北京证监局对券商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监管要求券商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对于薪酬隐蔽化、不再披露的情况,一旦发现将面临监管处罚,这也是强调券商要重视合规。北京证监局称,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此外,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与诉讼。

本次罚单受到关注的核心在于薪酬相关问题,监管已多次强调券商要重视薪酬类事项。今年4月,“新国九条”提到,要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开展行业文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

随后,今年5月10日,时隔四年,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规定上市券商禁止短期激励、过度激励,要求券商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及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短期激励,不得过度激励,并要求持续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此番《规定》对薪酬进行特别强调,意味着后续券商薪酬管理将进一步趋严。

中金公司在今年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也对薪酬有关关切做了积极回应,强调对人才的重视。公司称,要把握好公平合理原则,打造优秀的金融人才队伍,并持续完善多岗位培养机制,拓宽业务视野,努力构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体系,支撑公司在国内外金融市场持续保持竞争力。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中金公司的罚单披露的同天,中原证券也因类似的原因被监管处罚。经查,公司薪酬管理方面存在以下情形:一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披露不完备。二是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薪酬递延支付要求执行不到位,内部问责机制执行不严格。三是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及信息报送存在不足。

仍是同天,中证协组织修订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大纲》《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大纲》《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等三件大纲,于今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贯彻落实强监管要求,在券商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大纲中,对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方面也提出了要求。

券商建立稳健薪酬制度已是共识。早在两年前,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就要求券商建立与公司长期利益相一致、与全面风险和合规管理相衔接的稳健薪酬制度。一系列举措就是旨在促进券商的健康稳定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在业内人士看来,薪酬制度还应符合监管要求,确保透明、合规,以维护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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