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如果金融搞不好,爆发金融危机,那么经济发展必然受到重挫,现代化进程可能迟滞甚至中断; ②对金融安全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财联社9月27日讯,9月2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已于9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
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优化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以新能源车险为切入点,持续推进车险综改。具体来看,将研究优化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探索家用车和网约运营的组合产品、探讨高赔付车辆风险的分担机制,着力解决当前的头部难题。同时,通过回溯数据优化新能源车险费率。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共享,推动降低新能源车险运行成本。
金融监管总局:引导保险公司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 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投资力度
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保险资金是比较典型的中长期资金。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长周期考核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8月末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超过6万亿元
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表示,到8月末,保险资金配置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类固定收益类资产21万亿元以上;投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超过6万亿元,大类资产整体配置稳健均衡,总体风险可控。
金融监管总局:要严厉整治保险公司隐匿不良利益输送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表示,要进一步的加大整治力度,要严厉的整治保险公司隐匿不良利益输送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造成严重亏损,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保障机构的合法权益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加强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强制措施、通报曝光和与其他部门的衔接贯通等措施,来确保保险公司的经营的依法合规。
金融监管总局:正在与相关部门配合 推进保险法的修订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表示,根据新的形势需要,金融监管总局正在跟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推动保险法的修订,整体上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就是解决目前保险业运行当中、保险业监管当中、保险机构风险处当中存在的一些缺陷,补齐短板。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抓紧出台配套政策 科学界定商保年金的内涵和外延
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表示,我们会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科学界定商保年金的内涵和外延,鼓励保险公司发挥精算技术、长期产品开发、长期资金管理等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服务。在个人养老金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坚持普惠、便民的原则,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新产品和专属产品,特别是要提高投保的便利度。在产品的形态上,支持保险公司创设简明易懂、安全稳健、收益方式灵活的新型产品,满足不同年龄、不同风险偏好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优化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以新能源车险为切入点,持续推进车险综改。具体来看,将研究优化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探索家用车和网约运营的组合产品、探讨高赔付车辆风险的分担机制,着力解决当前的头部难题。同时,通过回溯数据优化新能源车险费率。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共享,推动降低新能源车险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