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1月12日开幕的第15届珠海航展上,小鹏汇天“陆地航母”完成全球公开首飞,并开启预定,整体价格200万元以下。 ②广汽集团旗下首款飞行汽车GOVE完成了飞行表演。 ③沃飞长空发布了围绕首款自研eVTOL产品AE200的批产构型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财联社9月27日讯(记者 刘阳)发挥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排头兵作用,国有汽车企业集团正步入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水期”。
“集团正在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深化改革方案。”9月27日,广汽集团方面表示,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广汽集团深化改革的具体内容已在细化中,近期将分步实施,做到平稳过渡。“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快速响应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和投资企业协同效应、降低运营成本,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前,有消息称,广汽集团将从传统的战略管控模式转型为自主品牌的一体化运营模式,并在此过程中,总部人员将从广州CBD珠江新城的标志性建筑广汽中心迁往位于番禺化龙的广汽研究院办公。
尽管深化改革细则尚未公布,但作为地方国企的广汽集团已开启了相关探索。8月12日至9月6日,广汽集团旗下广汽租赁增资扩股方案在在广州产交所挂牌。据广汽集团公告,目前正式挂牌已结束,有意向投资者报名,但暂未确定具体投资者,公司将根据产交所的规定程序完成投资者合格性审定并完成协议签署后及时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必须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并且要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付于武认为,当前中国汽车产业正处于产业变革、新旧动能转换、全球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基础上,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既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
扛起深化改革责任担当,是汽车“国家队”必须肩负的重任。9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推进会,会上开展重点项目集中签约,其中包括中国一汽、兵器装备集团、东风公司与中国诚通动力电池领域专业化合作项目。本次整合中,中国诚通战略性出让控股权,将力神电池约四分之三的核心资产、产能及主力研发队伍,全面融入央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创新链,中国一汽则拟投资控股中国诚通所属力神青岛,兵器装备集团、东风公司同步参与,共同打造国资动力电池头部企业,推动中央企业新能源汽车业务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过本次专业化整合重组,可形成协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承接战新产业任务的央企动力电池产业资源平台,进一步提升央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安全可控性,对于推动央企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影响。”中国一汽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几家央企的动力电池领域专业化合作项目未来将发挥更大价值,“未来力神青岛是否会注入一汽控股的上市公司将值得期待。”
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以比亚迪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民营企业迎来自主崛起机遇,汽车国企上市公司发展速度及经营指标逐步被民营上市公司赶超,估值水平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今年上半年财报净利润统计,民营车企比亚迪、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包揽了前三名,净利润累计达313.1亿元;国有车企中排名最靠前的上汽集团、长安汽车、广汽集团,分别拿下了第四名、第五名和第八名,净利润累计达到109.76亿元。依此计算,上述三家国有车企净利润总和只达到民营车企前三名的35.05%。
今年 1 月,国务院国资委指出将在前期试点探索、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考核;国资委将进一步研究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引导中央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及时通过应用市场化增持、回购等手段传递信心、稳定预期,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更好回报投资者。3 月两会期间,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表示,国有车企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发展还不够快,国资委将调整政策,对三大汽车央企进行新能源汽车业务单独考核,并着重考核技术、市场占有率和未来的发展。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胜利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
“汽车央国企改革有望推动企业价值重塑。”东方证券研报指出,在新能源渗透率持续提升、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国有汽车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渐趋增大,深化央国企改革、激励汽车企业向新能源科技型企业创新转型将成为推动国有汽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
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要清晰界定“退出”标准,用好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规范退出的情形,不能用违法违纪到龄退休、主动离职等替代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退出”。王宏志强调,要防止只有制度、没有动作。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在年底前真正行动起来。同时要防止简单以调整退出比例划线、搞“一刀切”,真正体现强激励硬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