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与数字经济发展高度适应的金融体系; ②《行动方案》提出数字金融发展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为数字金融发展明确了方向、目标和规则; ③中国数字金融将在后疫情时代迎来高质量发展阶段,甚至可能进入发展的黄金十年。
财联社9月25日讯(编辑 李响)近期,城投退平台出现新状况!对于退平台的标准和流程似乎有更为清晰的指向。
据昨日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官网显示,绍兴市柯桥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桥城投)刊登了关于退出融资平台名录的函。
函件内容显示,根据上级关于融资平台转型退出工作相关规定,柯桥城投对隐性债务已清零但经营性金融债务尚有存续,且已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完成市场化转型的平台,征得三分之二金融债权人同意后,可申请退出融资平台名录。
业内人士称,与此前退平台内容对比来看,此次函件内容新增了部分退平台的流程与标准,或表明新的监管文件对于城投退平台有了新的要求。如提出退平台不晚于2027年6月末,若逾期未退出,届时将由省级政府认定并向主管部门申请退名单;同时要求退出平台名单应征得2/3债权人同意,要求该步骤中不同意平台退出名单的债权人应出具相关证据,并由地方政府审核证据、给出判定意见。不过,尚无公开的文件信息传出。
天风固收团队在相关研报中称,从目前的信息来判断,退平台的最终的裁决权或在地方政府,而最难实施的是2/3债权人同意。虽然明面看上去城投平台与政府信用的关系似乎只剩下隐债,但实际的关联千丝万缕,想要3年内所有城投企业都完成市场化转型,显然过于乐观,不过城投“退平台”是战略方向和大势所趋。
据企业预警通统计,截至今年9月19日,已有3141家平台公告退出,其中仅今年已有305家城投平台退出。
业内人士指出,在早期,多家城投公司的“退平台”具体表述中直接说明退出(原)银监会的平台名单,也有企业的表述中包含财政部的名单或审计署的名单,不过近两年“退平台”表述则较少提及具体名单,多以“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等作为说明,同时强调自身作为市场化经营的主体身份。
“名单制仍是有的,只是不便于公开,在近年来几轮摸排下来,多是债务情况较重的平台被纳入监管名单,债务管控都由提交至省一级部门审批,退名单的考核任务普遍较重”,某中部地区城投业内人士表示。
尽管不少地区就“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密集表态,如江苏省镇江市在今年地方两会上提出“压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90个以上”,与此同时,相关政策及补丁文件陆续出台,不过据国盛固收团队统计数据显示,实际上“退平台”企业的债券资金用途突破“借新还旧”的主体仅10%左右。
随着“十年隐债化解”步入攻坚期,城投平台退出转型急需更规范的细则标准。市场人士表示,按照近期新增文件要求,退平台应不晚于2027年6月末,同时对于逾期未完成的城投平台,规定了流程、标准和条件。
不过另有业内人士指出,若从退平台的主体诉求出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能够新增发债,不过从近期文件内容来看,即便完成了退平台,也不意味着可以新增发债,平台还是要按照目前发债机构“符合产业类平台条件才能新增”等审核条件来判断,从这一点来看,未来城投平台的融资滚续能力仍将持续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