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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三年前违规,券商分公司被追罚,事关给非营销岗下任务、发奖励
①违规行为之一是2021年分公司对非营销岗位人员下达营销任务,并发放营销奖励;
                ②罚单反映出券商分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
                ③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时间跨度已不是问题,且“个人罚”与“机构罚”双罚情形出现较多。

财联社9月25日讯(记者 林坚)9月25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两则罚单。监管部门对申万宏源证券温州分公司以及时任分公司负责人徐璐采取责令改正措施,且徐璐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整体来看,两张罚单主要直指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其中,分公司涉及三个违规事项:

一是2021年对非营销岗位人员下达营销任务,并发放营销奖励。

二是内部合规管理存在不足。

三是向证监局提交的材料中存在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聚焦时任分公司负责人徐璐,其主要对温州分公司内部合规管理存在不足,提交的材料中存在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负有直接责任,因此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可以看到,本次罚单所涉及的违规行为并不是近期所发生的,而是在三年前,因此是监管对于过往违规行为的追责。目前来看,监管对券商及子公司、分支机构过往违规行为追责这一趋势已经很明显。结合财联社记者今年以来对于行政监管措施的跟踪报道,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时间跨度已不是问题,且“个人罚”与“机构罚”双罚情形出现较多,处罚类型主要包括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

浙江证监局称,申万宏源证券温州分公司应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并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浙江证监局对申万宏源证券温州分公司以及时任分公司负责人徐璐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此类罚单并不鲜见,且是行业长期诟病的违规事项。不仅是分公司,复盘近几年监管处罚,也有不少营业部存在向非营销岗位人员下达销售任务的情形,主要是基金产品。并且营销奖励的发放方式主要是将营销关系及后续业绩提成下挂至其他营销人员名下,再进行分发。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今年8月,国金证券成都青白江青江东路证券营业部被罚。经查,营业部存在一是银证合作中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的问题,二是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的统一管理,防范从业人员违规展业的问题。

今年5月,银河证券南京燕山路证券营业部被罚。经查,2021年至2023年间,营业部部分员工存在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非证券从业人员招揽客户的行为。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不足,在营销环节合规管理不到位。值得一提的是,银河证券此罚单情形与申万宏源温州分公司罚单比较相似。追责时长最早到2021年,且营业部与负责人均被罚。

今年2月,招商证券股份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被罚。经查,营业部一是部分从业人员于2021年至2022年间私下委托他人进行客户招揽;二是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和纠纷。上述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不足,在营销、客户服务、投诉处理等环节合规管理不到位。

记者注意到,《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树立全员合规、合规从管理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合规是公司生存基础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人员职业荣誉感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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