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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三家保司因误导性宣传被罚,微信朋友圈成“重灾区”,监管重压下产品物料审核已趋严
①监管披露,英大泰和人寿吉林分公司、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泰康人寿贵州分公司等保司受到处罚,均因误导性宣传。
                ②多起罚单显示,微信朋友圈成为保险公司或保险销售人员误导性宣传的“重灾区”。
                ③业内指出,目前行业在产品宣传方面审核趋严,片面强调产品收益的误导性宣传已较为少见。

财联社9月20日讯(记者 邹俊涛)一日之内,多家保险公司因产品销售出现误导性宣传被监管处罚。

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下称“吉林金融监管局”)披露,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下称“英大泰和人寿吉林分公司”)因“销售人员发布的朋友圈内容中含有误导性表述”被处于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同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披露,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下称“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因“员工私印的宣传材料中含有误导性表述”被处于警告并罚款1万元。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下称“贵州金融监管局”)也在今日披露,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银保续期部经理吴昊因“对产品销售存在误导行为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于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据财联社记者观察此前案例,寿险公司出现误导性宣传行为多表现在将保险产品描述成理财产品来销售,或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情况,或片面与理财产品进行对比。

华东某头部寿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财联社记者,现在行业内对于产品材料审核把关已经趋严,刻意强调收益或与储蓄、理财产品对比收益的宣传方式较为罕见,更多还是突出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

今日晚间,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余丰慧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表示,近期各地监管机构对保险销售中的误导性宣传开出多张罚单,反映出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尤其是在寿险公司,这种误导性宣传行为更为突出。监管机构频繁进行处罚,旨在通过严格的执法行动,打击误导性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微信朋友圈成为误导性宣传的“重灾区”

值得一提的是,纵观类似违规行为的罚单,微信朋友圈成保险销售过程中出现误导性宣传的“重灾区”。从违规主体来看,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或代理人员私自出现违规行为的现象更为普遍。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次与英大泰和人寿吉林分公司一同被罚的还有该公司4名销售人员,均因“销售人员发布的朋友圈内容中含有误导性表述”被吉林金融监管局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同时,泰康养老吉林分公司也有2名相关人员因“对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员工私印的宣传材料中含有误导性表述的事项负有责任”被吉林金融监管局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此外,今年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德监管分局(下称“常德金融监管局”)披露,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常德中心支公司(下称“泰康人寿湖南常德中心支公司”)有至少6名个险代理人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规内容误导消费者收到监管罚单,均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这种情况的根源在于几个方面。销售人员为了追求业绩,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来吸引客户,比如夸大产品优势,隐瞒潜在风险。部分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了解不足,容易受到误导性宣传的影响,这也是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余丰慧指出。

业内指出目前行业对宣传审核已经趋严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类违规处罚早在去年就已经陆续开始出现,多起罚单案例指明误导性行为主要为,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情况,或者与储蓄产品进行类比描述等。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显示,2023年2月10日,山西银保监局对时任平安人寿山西分公司清徐营销服务部个人保险代理人赵晓萍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显示,2020年12月4日,赵晓萍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涉及平安金瑞人生年金保险产品的虚假宣传信息。

山西银保监局指出,上述信息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片面对比社保和商业年金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决定对赵晓萍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此外,2023年1月6日,山东德州银保监分局对平安人寿德州中支代理人高某某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显示,高某某因2021年6月2日发布一条“安心百分百”两全保险宣传朋友圈,包括“史无前例”“性价比最高”“返还”“存钱”等误导性表述。2021年6月26日发布一条“悦享两全”两全保险宣传朋友圈,包括“零存整取”“固定利率3.5%”等误导性表述。2021年6月28日发布一条平安人寿“金瑞人生21”年金保险宣传朋友圈,包括“存钱”“储蓄”“攒钱”等误导性表述。

山东德州银保监分局指出,平安人寿德州中支对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行为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代理人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误导性宣传内容,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业内指出,近年来随着存款储蓄产品利率持续走低,储蓄型保险产品受到消费者关注,但同时业内竞争也比较大,销售人员在宣传产品时难免会通过比较收益的形式进行揽客。

不过,受到监管压力,行业在产品宣传方面审核已经趋严并时刻保持合规第一。“目前公司制作宣传材料时已避免片面强调收益情况,即便在某些场景下需要展示收益率数据,也需要特别说明保单需要存续多久才能实现,而不是立刻就能实现,以避免出现误导消费者行为。”前述寿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

对于目前仍有部分保险销售人员私下宣传时出现违规行为,余丰慧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建立健全的合规体系,确保营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此外,保险公司还应该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力度,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保险产品,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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