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
10:14 国家网信办: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核验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功能
财联社9月14日电,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应用程序上架或上线审核时,应当核验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功能。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说明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方法、样式等规范内容,并提示用户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标识管理要求。如用户需要服务提供者提供没有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可在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后,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并留存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人工智能
阅读 97249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相关新闻
相关企业家
联系Ta
联系企业家
为保护双方个人信息请联系您的专属助理进行接洽
我再想想
点击复制
复制成功,请去微信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