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10日电,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公路服务区数字化建设基本功能要求(试行)》,规定了省级和服务区级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要求,各地要按照“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开放创新”的原则开展系统建设,以出行服务、行业管理、生产经营需求为导向,聚焦运行监测、视频监控、信息服务、能源补给、公众评价等功能,全面提升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和应用能力,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好服务。纳入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试点和自行组织公路服务区数字化建设的省份,应按照《基本功能要求》,开展服务区管理系统建设和部省两级服务区管理系统联网对接工作,实现纳入示范通道及网络的服务区数据汇聚、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同时,各地可根据管理服务需求,自主拓展服务区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和数据采集指标,鼓励提供特色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