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美众议院通过《生物安全法案》 药明、华大系表示坚决反对 专业人士:关注后续参议院审议可能性
①华盛顿时间9日19时10分许,《生物安全法案》(H.R.8333)在美国众议院以306票赞成、81票反对的结果获得通过;
                ②药明康德和药明生物立刻公告,强调自身无人类基因组学业务,并表示法案立法仍需参议院审议通过;
                ③华大智造表示这只是立法程序中的一步,并认为此举会伤害行业。

财联社9月10日讯(记者 卢阿峰) 华盛顿时间9日19时10分许,美众议院针对《生物安全法案》(H.R.8333)进行审议投票,最终以306票赞成、81票反对、44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

药明康德(603259.SH)和药明生物(02269.HK)在港股迅速做出回应,公告表示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指定。华大智造(688114.SH)也发表声明,这只是立法程序中的一步,并不意味着该法案已成为法律,并强调法案会减缓行业的进步,扼杀创新,使全球更难从重要的医学突破中获益。

熟悉美国国会立法运作的上海元达温斯顿合伙人律师詹凯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生物安全法案》(H.R.8333)下一步将进入参议院全体审议投票程序,从众议院的投票情况来看,该法案正处于快速闯关的态势。今年的国会会期剩余不多,值得特别关注参议院动态。

《生物安全法案》(H.R.8333)获压倒性票数通过

华盛顿时间19时10分许,美国参议院全体会议对《生物安全法案》(H.R.8333)进行全体成员正式投票,最终,该法案以306票赞成、81票反对、44票弃权的结果,满足通过该法案所需的三分之二票数获得通过。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该法案投票前,美国参议院全体会议进行了40分钟的辩论。众议院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主席John Moolenaar和资深成员Raja Krishnamoorthi带头支持该法案。

此前对外宣传将反对该法案的Jim McGovern明确表示反对该法案,称关于如何识别这些公司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程序。

詹凯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接下来该法案将提交给美参议院进行审议,若获得参议院通过,将提交给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正式法律。“该法案处于“快速闯关”的态势,本月是最后的国会会期,值得特别关注。”

还有长期关注《生物安全法案》的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赞同了如上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在投票结果中,有79位民主党众议员投下反对票,这一比例占到了民主党众议员投票人数的近四成,而共和党众议员只有2人投反对票。

詹凯对财联社记者分析称,这一现象反映了两政党的一贯立场,民主党偏向于支持全球化和跨国公司利益,对生物医药产业、CXO相对比较了解,而共和党偏向保护美国国内产业。

药明系和华大智造立即表态

药明康德于早间迅速在港交所发布回应公告:“公司了解到,美国众议院于2024年9月9日(美国时间)就拟议《生物安全法》通过了一项编号为H.R.8333的立法草案。”

“我们坚信,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公司亦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本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药明康德在公告中强调。

由于美参议院本身已有一份《生物安全法案》(S.3558)立法流程,詹凯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依照《生物安全法案》(H.R.8333)在众议院的投票过程,该法案处于“快速闯关”的态势,所以后续要格外关注《生物安全法案》(H.R.8333)直接在参议院进行全体审议的可能性与进度。

药明康德方面针对《生物安全法案》(H.R.8333)后续立法流程回应财联社记者称,具体事项以公告内容为准。药明康德在公告中表示,“在今后数月,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还将继续经历立法过程。要使拟议的立法草案成为法律,该草案在第118届国会任期届满之前还必须获得美国参议院的批准,并调和与美国众议院所通过版本之间的任何差异。目前,美国参议院尚未安排对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进行审议,其立法进程走向尚不明确。公司将与咨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

药明生物早间亦在港交所发布回应公告:众议院通过的法案草案乃基于众议院监督和问责委员会于2024年5月通过的版本,其中包括(i)定义本公司为“受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及(ii)根据拟议立法草案自2032年实施限制前适用的“祖父条款”。由于法案草案成为法律须经美国参议院批准,其内容于余下立法程序期间仍有待进一步审阅及修改。美国参议院待定立法路径在现阶段亦尚未明朗。

药明生物与药明康德同样再次强调自己不涉及“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业务,“本公司坚信其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并强烈反对未经正当程序的任何未经证实的预设性指定。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立法程序并与相关方持续沟通。本公司坚定致力于服务全球客户且按照所有开展业务地区适用的法律法规运营。”

华大智造于上午9时许对外发布回应,“这只是立法过程中的一步,并不意味着该法案已成为法律。对于公司的指控存在多处事实错误,后续依旧可能被修改或终止。”“我们再次强调,华大智造和Complete Genomics作为基因测序行业上游设备提供商,不收集任何基因数据,客户基于公司测序平台所产生的数据均由客户自行收集、存储、处理及管控。”

华大智造还称:“该法案基于不正确的信息和毫无根据的指控,反而帮助了一家占据全球基因测序仪市场高份额的美国公司,在美国市场消除市场竞争。我们呼吁,美国基因测序仪行业的垄断行为不应该被忽视,因为这样会扼杀创新,增加成本,不利于基因科技造福全人类。”

詹凯指出,《生物安全法案》(H.R.8333)在美众议院获得大比例赞成通过,足见美国在生物医药领域针设置障碍的“私心”,这对中国生物医药类企业带来一定挑战。

财联社记者行业观察 医药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合作
专栏
相关阅读
评论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