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1月8日,一家券商主体两家券商营业部接监管罚单; ②江海证券被提到人员招聘与管理不到位。
财联社8月30日讯(记者 高艳云)8月30日,证监会正式披露对案涉紫晶存储的四家中介机构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协议履行公告,截至目前,中信建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齐承诺金,并进行了自查整改,证监会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鉴于4家中介机构已经履行承诺认可协议,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于8月30日依法终止对4家中介机构上述事项的调查。
证监会指出,该案作为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例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较高效率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在救济、惩戒、教育、化解市场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综合性作用。
该案通过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督促当事人积极赔付投资者损失。后续,投保基金公司还将依照规定发布相关公告,在前期先行赔付中未申领赔偿金的适格投资者可以继续向投保基金公司申领相应的承诺金赔偿。在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4家中介机构也付出了总计约12.75亿元(为其业务收入的10倍多)的经济代价,并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中介机构把关责任,践行金融为民理念,依法依规稳慎做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工作,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案涉科创板首批造假企业紫晶存储
前期,证监会对紫晶存储科创板IPO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禁入,并将涉嫌刑事犯罪人员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检察院已经批捕),对“首恶”进行了严厉惩处,全方位追责。
同时,证监会对中信建投、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四家涉案中介机构(以下合称四家中介机构)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四家中介机构向证监会提出了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证监会依法予以受理。2023年12月29日,证监会分别与四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
相关中介机构已积极通过先行赔付,高效、高质量完成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2023年5月,中信建投证券等四家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投保基金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接受委托担任专项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
先行赔付工作在两个月内高效、高质量完成,累计申报有效赔付金额约10.86亿元,占总赔付金额比例98.93%,申报有效赔付人数16986人,占总赔付人数比例97.22%。
申报人数、赔付金额及投资者和解率均为历次先行赔付工作中最高,各项工作平稳完成并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紫晶存储先行赔付实现了行政执法和民事赔偿的有效结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法效率。通过快速赔偿投资者损失,在前端及时化解相关民事纠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家中介机构已完成承诺金缴纳和整改工作
在证监会分别与四家中介机构签署承诺认可协议的公告中,证监会对四家中介机构明确提出了缴纳承诺金和自查整改的要求。
承诺金方面,扣除前期已通过先行赔付程序赔付投资者损失约10.86亿元,四家中介机构还应当交纳承诺金合计约1.89亿元,包括根据四家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后果等因素,其依法可能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金额合计约1.77亿元,以及在先行赔付中适格投资者未领取的损失金额1179万元。
自查整改方面,证监会要求四家中介机构要“按照中国证监会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并采取内部惩戒措施,强化合规风控管理能力,切实提高执业质量”的要求。据了解,此次证监会披露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协议履行公告前,已完成对四家中介机构核查验收工作。
上半年罚没85亿,超去年全年总和
证监会立体化追责加码,惩防财务造假体系升级。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上半年,证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地《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新特点,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以高质量执法护航资本市场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
上半年,证监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489件,作出处罚决定230余件、同比增长约22%,惩处责任主体509人(家)次、同比增长约40%,市场禁入46人、同比增长约12%,合计罚没款金额85亿余元、超过去年全年总和。
严肃追究配合造假“第三方”责任
全国会计名家黄世忠教授以紫晶存储案件为例,深入剖析了中介机构未能发现财务造假的原因,并认为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既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屡禁不止、屡屡得逞的重要原因,也是导致审计准则频繁失效、审计失败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第三方人员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分层次加大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打击,破除造假“生态圈”,包括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用足用好法律授权加大惩罚力度;加大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调查取证;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坚持“应移尽移”工作原则等。
据了解,目前四家中介机构已对紫晶存储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财务造假负有责任的主要自然人、配合财务造假的客户等第三方提起追偿诉讼并已获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此次追偿诉讼既是彰显资本市场对于财务造假“惩首恶、打帮凶”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实现全方位责任追偿的重要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