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习近平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 ②美方主动向中方传递信息希望谈起来,中方回应; ③美国GDP出现2022年以来首次萎缩,4月非农大幅好于预期; ④港股5月开门红,恒生科技指数涨3.08%; ⑤中国在WTO质疑美对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
财联社8月26日讯,财政部等六部门制定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强调,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期间产生的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对应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不得挪作他用。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出,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要求,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全部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做到全口径、全覆盖,不重不漏。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期间产生的有偿使用收入,按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对应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不得挪作他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