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15日电,经济日报文章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把双刃剑,在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的同时,需努力提高其安全性和可控性,有效识别潜在风险和漏洞并形成应对策略。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监督检查,提供者应当依法予以配合,按要求对训练数据来源、规模、类型、标注规则、算法机制机理等予以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等支持和协助。因此,未来要进一步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应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层面入手,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从技术、伦理、法律等多方面设置“安全阀门”,防范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