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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8月13日讯(记者 史思同)继昨日成都住建局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交易相关政策后,8月13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随其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也作出最新调整,将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成都市”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据了解,成都住建局对首套房认定,以及多套房首付款比例、利率等政策做出了优化,并从今日开始施行;同时,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调整也将自明日起执行。
在业内专家看来,成都这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点均在于,放宽了首套房资格的认定标准,让更多购房者能够享受到首套房的购房和贷款优惠,增强居民购房能力,提升居民购房意愿。展望下半年,各地在购房政策方面依然有进一步宽松的导向。
公积金及商贷齐发力,首套房资格认定标准持续放宽
具体来看,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以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套数为依据:
①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②有一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③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上述通知将自8月14日起开始执行,而相比此前,此次政策将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成都市”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这个做法跟昨天住建局发布的政策是相似的,都是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从全成都市改为买房所在区了。”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财联社记者,上述政策,正是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以后,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所进行的跟进调整,而核心就是放宽首套房资格的认定标准。
据严跃进分析,最近各地对于公积金政策的优化调整逐渐多了起来,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下半年各地相关部门在公积金保障购房方面还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持续降低购房成本,下半年各地购房政策或将进一步宽松
实际上,就在昨日下午,成都住建局刚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交易相关政策的通知》,相关内容自今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出:
为取得购房资格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的住房,未出租或租赁合同已终止的,可自愿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解除上市交易时间限制。
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在拟购住房区(市)县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财联社记者从成都市多家房产中介处了解到,政策发布后,各家银行也将陆续跟进执行,目前只要贷款结清基本上都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您前两套都结清的话,按最新政策可以申请首套房贷款,首付15%,利率3.25%。”成都某房屋中介表示。
同时,一家国有大行成都某支行信贷经理也表示,对于上述政策调整,具体贷款利率方面人民银行还没有下发最新文件,目前执行的是,只要没有房贷都可以按照首套房的资格进行贷款。
对此,严跃进认为,成都这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点都是在于,放宽了首套房资格的认定标准,让更多购房者能够享受到首套房的购房和贷款优惠,降低购房成本,进而提升居民购房意愿。
“此次成都政策说明,下半年各地将立足一城一策导向,继续在购房政策方面优化。”在他看来,成都此次政策从多个角度来降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对增强居民购房能力、刺激购房需求等带来积极作用。同时,也意味着下半年各地在购房政策方面依然有进一步宽松的导向,对后续其他城市的购房政策也有非常重要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