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要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更要管风险,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②要建立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举报流程和标准体系。
财联社8月13日讯(记者 史思同)继昨日成都住建局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交易相关政策后,8月13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随其后,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也作出最新调整,将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成都市”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据了解,成都住建局对首套房认定,以及多套房首付款比例、利率等政策做出了优化,并从今日开始施行;同时,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调整也将自明日起执行。
在业内专家看来,成都这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点均在于,放宽了首套房资格的认定标准,让更多购房者能够享受到首套房的购房和贷款优惠,增强居民购房能力,提升居民购房意愿。展望下半年,各地在购房政策方面依然有进一步宽松的导向。
公积金及商贷齐发力,首套房资格认定标准持续放宽
具体来看,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以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套数为依据:
①无住房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②有一套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③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上述通知将自8月14日起开始执行,而相比此前,此次政策将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成都市”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这个做法跟昨天住建局发布的政策是相似的,都是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从全成都市改为买房所在区了。”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财联社记者,上述政策,正是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以后,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所进行的跟进调整,而核心就是放宽首套房资格的认定标准。
据严跃进分析,最近各地对于公积金政策的优化调整逐渐多了起来,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下半年各地相关部门在公积金保障购房方面还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减轻居民购房负担,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持续降低购房成本,下半年各地购房政策或将进一步宽松
实际上,就在昨日下午,成都住建局刚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交易相关政策的通知》,相关内容自今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出:
为取得购房资格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的住房,未出租或租赁合同已终止的,可自愿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并解除上市交易时间限制。
在本市范围内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在拟购住房区(市)县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客户住房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财联社记者从成都市多家房产中介处了解到,政策发布后,各家银行也将陆续跟进执行,目前只要贷款结清基本上都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您前两套都结清的话,按最新政策可以申请首套房贷款,首付15%,利率3.25%。”成都某房屋中介表示。
同时,一家国有大行成都某支行信贷经理也表示,对于上述政策调整,具体贷款利率方面人民银行还没有下发最新文件,目前执行的是,只要没有房贷都可以按照首套房的资格进行贷款。
对此,严跃进认为,成都这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点都是在于,放宽了首套房资格的认定标准,让更多购房者能够享受到首套房的购房和贷款优惠,降低购房成本,进而提升居民购房意愿。
“此次成都政策说明,下半年各地将立足一城一策导向,继续在购房政策方面优化。”在他看来,成都此次政策从多个角度来降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对增强居民购房能力、刺激购房需求等带来积极作用。同时,也意味着下半年各地在购房政策方面依然有进一步宽松的导向,对后续其他城市的购房政策也有非常重要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