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证监会发布《指引10号》,明确市值管理的定义,明确董事会、董事和高管、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 ②《指引10号》还明确了指数成分股、长期破净股的特殊要求,明确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信披等禁止事项。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近年来电源侧新能源投资强度高增,配套消纳投资滞后,导致新能源弃电率出现反弹,可再生消纳责任权重目标提升且将严格考核,有望推动绿电跨省跨区交易增加以促进消纳;新设各省电解铝行业绿电消费目标,估测对应2024~2025年绿电消费量1,960/2,000亿千瓦时左右,有望对新能源消纳形成支撑,并推动高耗能行业绿电强制消纳机制加速建立;预计伴随电网投资提速&调节资源规模扩张,绿电消纳有望得到保障,助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事件: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各省下达2024~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及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省级能源部门牵头制定绿电消费分解方案,并设置各省电解铝行业绿电消费比例目标。
▍绿电消纳矛盾逐步暴露,需提升责任权重目标以促进消纳。
近年来,受益于“双碳”战略下政策鼓励以及风光造价持续下行,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张,而灵活调节电源&特高压外送通道等配套消纳保障资源建设滞后,导致部分区域弃电率上升,2024H1蒙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区域弃风率与弃光率均超过5%。在此背景下,两部门印发此次《通知》,旨在通过上调各区域2024~2025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要求各省提升跨省跨区消纳规模等措施,落实绿电消纳任务。《通知》明确2024年全国各省非水可再生消纳责任权重较2023年均有提升,其中黑龙江、河南、海南、湖南等省份提升幅度达6个百分点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提升对应绿电消费增量规模较大,且考核将以实际消纳物理量核算,有望推动各省采取措施鼓励绿电消费,助力绿电消纳问题缓解。
▍首次明确特定行业绿电消费比例,强制消纳机制建立助绿证绿电市场发展。
本次《通知》提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牵头制定绿电消费比例的分解方案,同时新设了2024~2025年各省电解铝行业绿电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各省确定电解铝行业企业清单后按照用电量下达绿电消费量任务。这是我国首次对特定行业绿电消费比例提出要求,意味着此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提出的高耗能行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有望加速建立。电解铝行业是电气化率高、用电需求量大的高耗能行业,我们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全国电解铝总产量(4,159万吨)以及我国电解铝行业生产单位耗电量(1.35万kWh/吨)进行测算,对应电解铝行业年耗电量约为5,600亿kWh,按照全国各省2024年/2025年电解铝行业绿电消费比例目标均值35.0%/35.9%计算,对应绿电消费量分别为1,960/2,000亿千瓦时。电解铝企业提升绿电消费比例有望为新能源消纳提供极大助力。此外《通知》明确电解铝企业绿电消费量按照持有的绿证来核算情况,有望促进绿证绿电市场持续扩张。
▍鼓励采取多举措强化绿电消纳,助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本次《通知》鼓励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协同电网企业采用合理安排并网节奏、提升外送通道可再生电量比重、加强跨省跨区交易等多种举措促进新能源消纳。今年以来电网侧投资明显提速,2024H1电网侧基本建设投资额增速同比提升15.9个百分点至23.7%,宁夏-湖南、陇东-山东、哈密-重庆等多条西北风光大基地配套外送通道建设已陆续开工建设,有望通过增加外送能力缓解消纳压力。我们预计跨省跨区输电容量的持续增加,以及煤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需求响应等灵活调节资源规模扩张将为新能源消纳增加充足保障,在消纳机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保障新能源利用率维持在合理水平,推动新能源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提供助力。
▍风险因素:
用电需求不及预期;市场交易电价大幅下降;燃料成本大幅上涨;风光造价上行;新能源消纳风险加剧;来水不及预期等。
▍投资策略:
高耗能行业绿电强制消纳机制建立有望推动新能源消纳问题缓解,兼具清洁&调节价值的水电、更多扮演基荷电源角色的核电、加速向调节电源转型的火电、日益发展的虚拟电厂&微电网等需求响应有望在促进新能源消纳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