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30日电,一起涉导航电子地图“拥堵延时指数”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日前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朝阳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该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某软件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共计1250万元。据朝阳法院披露,二原告是某电子地图的运营者。该公司依托电子地图收集的电子地图数据、用户出行数据和实时交通信息等原始数据,通过特定算法并经分析处理形成数据产品——“拥堵延时指数”。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案的原告是高德地图的运营者,被告则是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万得。在案件中,高德地图诉称,万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抓取“拥堵延时指数”数据,并在其经营的金融终端付费软件上以商业化为目的使用了上述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4800余万。 (21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