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生产许可管理章节明确了预制菜生产许可条件、许可范围、许可类别和审查方案; ②现制现售的预包装菜肴、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等不纳入预制菜许可范围。
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规范预制菜产业发展。加快制定完善预制菜相关标准,持续开展预制菜风险监测和评估,进一步严格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等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得添加防腐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