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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转让子公司 骄成超声回应:标的资不抵债 可以更好聚焦主业
科创板日报记者 余佳欣
2024-06-26 星期三
原创
①本次股权转让目的是减少控股子公司青岛奥博持续亏损以及发展前景不明确等给公司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
②证券部人士表示,1元转让主要是因为青岛奥博资不抵债,整体业绩不加。有律师表示,或存在税务稽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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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日报》6月26日讯(记者 余佳欣)昨日(6月25日)晚间,骄成超声公告称,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青岛奥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青岛奥博)59%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2950万元,实缴出资额275万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程继国先生。

公告提到,本次股权转让目的是减少控股子公司青岛奥博持续亏损以及发展前景不明确等给公司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骄成超声证券部人士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青岛奥博所涉及业务并不是骄城超声的主营业务,转让标的股权将有利于骄成超声聚焦主业。

而对于以1元转让子公司股权情况,该公司证券部人士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1元转让符合规定,主要原因是青岛奥博目前资不抵债,整体业绩不佳。

据了解,青岛奥博是一家为新能源动力电池制造厂商提供自动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从事自动化设备及成套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程继国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股权转让前持有该公司40%的股份。证券部人士表示,除此外,程继国未担任骄成超声其他职务。

公告提到,受行业整体市场环境、诉讼事项等因素的影响,青岛奥博市场拓展及经营业绩不及预期,亏损金额持续扩大并已资不抵债,整体业务呈收缩趋势。

2023年及2024年第一季度,青岛奥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743.23万元、24.31万元,净亏损2961.47万元、392.03万元。

诉讼方面,今年2月,骄成超声公告称,子公司青岛奥博就其与广西杰立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称,被告一直以第三人未向其付款导致其没有能力向原告履约等为由拖欠货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告尚欠原告剩余货款2736.58万元。目前案件在审理中。

同时,青岛奥博与骄成超声还存在债务牵扯。截至今年6月20日,青岛奥博尚未归还骄成超声往来款共计2732.10万元。青岛奥博59%的股权交割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就上述款项,青岛奥博承诺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分期偿还上述款项且上述债务的偿还完毕时间不晚于2027年5月31日。

对此,公告提及,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相应款项为分期支付,存在相应对手方不能全额或按期支付后续款项的风险。

而对于此次股权转让,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向《科创板日报》记者分析进一步表示,1元转让股权确实不违法,也很常见,企业在转让资不抵债企业的股权过程中,转让双方无法以标的企业的实际负资产计入投资相关科目,企业可以通过此来规避所得税,但因此会涉及到核心的问题是税务稽查风险。

回看骄成超声,该公司近年来业绩出现下滑趋势的同时仍不断开拓新业务。骄成超声从事超声波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为客户提供超声波应用及智能装备解决方案。2023年以来,该公司业绩出现持续下滑趋势。2023年该公司营收5.25亿元,同比微增0.52%;实现归母净利润6654.44万元,同比下降39.97%。

单季度来看,该公司于2023年第四季度出现净亏损9287.91万元,今年一季度,该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04.92万元,同比下降96.59%。

对于业绩下滑,上述证券部人士表示,主要是下游锂电增速放缓,该公司对研发投入增多所致。

公告提及,受下游锂电行业需求增速放缓影响,骄成超声近年来持续加大拓展新能源汽车线束、半导体等领域的业务,并布局超声技术在先进封装领域的应用,业务布局前期在人员、技术等方面资源投入较大,“转让标的股权将有利于公司整合业务资源,专注于超声波技术的主营业务,更加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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