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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虚增收入逾86亿 锦州港将被ST B股股价已逼近1元
①因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锦州港A、B股将被“ST”。
                ②徐健、刘辉作为锦州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拟对二人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③锦州港A股股价仍在2元上方,B股股价则已逼近1元退市红线。

财联社5月31日讯(记者 黄路)因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锦州港(600190.SH)将被“ST”,锦州港及相关责任人共计被罚2300万元。此外,有两名责任人还将被市场禁入10年以上。

今日晚间,锦州港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大宗贸易业务,但锦州港与这七家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

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其中,2018、2019、2020和2021年分别虚增收入约21.2亿元、39.47亿元、24.8亿元、0.75亿元,四年合计虚增收入逾86亿元。

对此,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锦州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徐健、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辉、董事鲍晨钦、财务总监李挺、副总经理宁鸿鹏、副总经理曹成,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4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其中,徐健、刘辉作为锦州港的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由于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其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股票6月3日开市起停牌1天,6月4日复牌,A股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锦港”,B股简称将变更为“ST锦港B”,

锦州港方面表示,公司董事会对《告知书》载明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锦州港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当时的原因系锦州港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以前年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2023年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结案,立案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股价方面,锦州港A股今日报收于2.28元/股,B股报收于0.169美元/股,按汇率(1:7.2418)折算,约合1.22元/股,已逼近1元退市红线。不过,查阅上交所上市规则,其中规定:在本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收盘价要同时触及相关规定的标准,才会触发退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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