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截至离任时,该董事长任期满2年; ②公司总经理代任董事长一职,年内出现董事长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增至35家。
财联社5月11日讯(记者 闫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第二阶段正在进行中,6月30日公募需完成交易佣金费率调降,目前距离最后期限,仅剩不足两个月,执行落地步伐加快中。
财联社记者获悉,中基协于5月10日对基金公司进行了内部培训,就调降公募佣金费率进行宣导,围绕着降佣新规执行步骤、执行细则进行了解答,比如对于基金公司疑问的指数增强型基金的佣金费率界定做出明确要求,将按照指数基金标准执行。
此外,培训会也传递了从严监管的思路,中基协和监管局将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
按照4月30日,监管下发的交易佣金标准,公募基金需按照要求调降佣金费率,即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万分之2.62;其他类型则不得超过万分之5.24。基金公司需在6月30日之前调降结束。
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接下来将与业务部门协商,拿出整体方案,严格执行监管要求。
监管培训会有哪些要点?
这次监管培训会面向全部公募基金公司,鉴于此次降佣改革的重点是降低交易佣金和加强佣金分配行为监管两个方面,不少基金公司线下组织了从督察长、投研人员以及券商部门较大范围地学习。
参会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培训之后的感受是,监管传达出来的基调很清晰,就是从严监管,尤其是强调了专项检查。综合了解下来,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要求,在6月30日之前,公募基金需按照要求调降佣金费率,即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万分之2.62;其他类型则不得超过万分之5.24。
监管还指出,未来,交易佣金费率标准将适时动态调整。对此,有业内人士猜测,大概率是按照年度来进行调整。当前即将执行的交易佣金费率,就是根据中证协通报的2022年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为基础执行的。
二是,监管表示,静态测算后,公募交易佣金调降后最多下降约30%。这与4月19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交易费用管理规定》后,监管给出的38%的降幅有所收敛。
三是指数增强基金佣金费率也需按照指数基金执行,同样不能支付投研费用。监管明确表示“ETF没有太多研究价值,不需要支付研究费用”。
根据降费新规,被动基金的交易费用既不能作为研究服务费用支出,也不能换量。禁止指数型基金在内的被动基金对券商研究所分仓,彻底扭转公募基金销售费用和券商佣金挂钩,严格禁止利益输送。
四是针对券结,监管用词也较为严厉,立法本意不是鼓励券结,提示过渡期转换券结需审慎。并且表示,专项检查中将重点抽查。
根据此前降佣新规第八条,基金管理人不得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采用券商交易模式的基金,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证券公司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除外。
那么,在过渡期中,把老产品转券结是不少基金公司动的小心思,在此次培训中,监管明确表示,不鼓励,并将是未来检查的重点。言下之意,基金公司想要钻空子把老产品转券结了。
五是中基协和监管局将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开始进行常态化专项检查。
六是多次强调,基金公司购买研究服务、市场推介等开支不得从基金产品列支。并指出,未来券商要真正做财富管理。
基金公司:将拿出调降方案
在业内看来,尽管培训会上,监管用词较为严厉,也在预期之内。培训会后,各家应该很快会拿出调降方案,按照监管要求快速落地。
“执行上倒是不存在技术难度,但是业务上仍有一些疑惑。”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以指增基金参照指数型产品执行为例,这一要求,在基金公司中引起了讨论,有基金公司认为,公募量化与私募量化不同,不是完全的技术派,在增强部分主要还是主观选股,因此并不完全适用指数标准。
此外,也有公司在讨论,指数增强的界定是否仅以基金名称为界定,如果更名的话,是否可以规避。
上述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降佣新规正式下发是比征求意见稿要严格许多的,对此前模棱两可的表述进行了打补丁,比如是否可以采用老基金转券结方式规避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等,监管进行了明确的否认,以及将连带责任压实到总经理身上等,因此,在接下来的执行中,最好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严格在合规范围之内执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