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中金公司收警示函: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
Play
语音播报
00:00
/
00:00
00:00
①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
                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

财联社4月26日讯,北京证监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A股监管动态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合作
专栏
相关阅读
评论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