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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案一审开庭,今年来新通报落马金融“老虎”并不多,新一轮巡视已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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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检察机关最终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刘连舸的刑事责任。
                ②近两年落马的部级金融老虎,已经基本进入起诉和宣判的阶段。
                ③截至4月17日,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完成进驻工作,15个巡视组将对34家经济工作部门和金融单位开展长达三个月巡视。

财联社4月24日讯(记者 梁柯志)在官宣落马一年零一个月之后,4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连舸任职期间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

检察机关最终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刘连舸的刑事责任。

刘连舸是在2月19日被宣布提起公诉,其受贿罪指控基于刘连舸2010年至2023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索取、收受财物的事实。

违法发放贷款罪则是刘连舸在2017年底至2020年初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和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

庭审中,刘连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上一轮巡视大老虎陆续结案

公开资料显示,刘连舸过往履历亮眼。

生于1961年5月,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刘连舸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近20年,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工作近11年。2018年,刘连舸调任中国银行,当年8月起任行长,10月起任副董事长,当时刘连舸成为四大行“一把手”中最年轻的一人。而此后不到一年,2019年7月,刘连舸就出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去年3月31日,官方发布消息,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刘连舸成为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原“一把手”。

半年之后的10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刘连舸被“双开”的消息。

据介绍,刘连舸“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还被指“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等。

除此之外,通报还称刘连舸“道德败坏,家风不正” 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存在“靠金融吃金融”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问题。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近两年落马的部级金融老虎,包括原招商银行行长田惠宇、原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等,已经基本进入起诉和宣判的阶段。

4月12日上午,官方消息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光大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近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出,应当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唐双宁的刑事责任。

唐双宁生于1954年10月,2017年12月卸任。2023年7月,官方通报其被查。

今年来新通报落马金融“老虎”并不多,新一轮金融机构巡视已经展开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中纪委通报的金融领域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部高管并不多。

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显示,1月1日以来,新通报的银行总行高管仅有4月12日公布的,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俞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保险机构新通报的总部高管仅有3月31日公布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刘安林。

其余通报多为金融机构地方分公司负责人或总部中层干部为主。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统一部署,截至4月17日,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完成进驻工作,15个巡视组将对34家经济工作部门和金融单位开展常规巡视。

据了解,今年2月底,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本轮巡视是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后的第一次巡视。

4月16日,央视消息显示,中央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党组织工作3个月左右,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2日。对比第一轮、第二轮巡视,本次巡视进驻时间安排最长。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34个被巡视单位中,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占据一半的比例,包括中信集团、中国人寿、中国太平保险,五大国有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人行、国家金监总局、证监会和上海、深圳交易所等7个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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