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新指引明确了科创板上市企业应满足的四项指标,包括研发投入金额、研发人员比例、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或金额; ②采用特定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和软件行业有不同的适用标准; ③对未达到前述指标但符合相应情形的企业也能申报科创板上市。
①从总体影响评估来看,本次退市规则靶向精准,严监严管,严格追责,加强救济; ②业务规则中建立投价报告事后回溯监管机制,在加强“壳”公司重组监管的同时,完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
①一是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等; ②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 ③2项持续监管类规则,即主板、科创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