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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盈转亏招来警示函 “算力黑马”称:深刻反思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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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鸿博股份2023年度业绩预告从“预盈”变“预亏”,今日公司股价遭遇一字跌停,市值缩水超10亿元;
                ②业绩预告“大变脸”引起舆论哗然,据今晚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财联社4月15日讯(记者 汪斌)年报高峰即将到来之际,鸿博股份业绩预告“大变脸”迅速引起监管关注。今日晚间,鸿博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了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号)》(简称《决定书》)。

简单回溯,上周五晚间,“算力黑马”鸿博股份(002229.SZ)突然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业绩预告从“预盈”变“预亏”,连续两年深陷亏损。财联社对此跟踪报道,于今晨刊发《预告盈利突变亏损,“算力黑马”这下不用分红了?逾40公司修正业绩预告,“准头太差”者遭监管》。今日开盘后,鸿博股份股价也遭遇一字跌停,截至收盘,其一天的市值缩水便超过了10亿元。

《决定书》显示,经查,鸿博股份于1月11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4月12日晚间,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因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净利润更正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

《决定书》指出,鸿博股份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鸿博股份的董事长倪辉、财务总监浦威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福建证监局表示,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鸿博股份及倪辉、浦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另外,福建证监局将对鸿博股份开展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采取下一步监管措施。

对此,鸿博股份称,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将严格按照福建证监局的要求,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近半年内鸿博股份第二次收到福建证监局的警示函了。此前的公告显示,去年11月,鸿博股份因三项财务数据错误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相关财务错误分别是:对外投资事项列报错误、将业务相关违约金错误计入营业收入、错误适用总额法确认印刷业务收入。

警示函指出,鸿博股份时任董事长毛伟、总经理黎红雷、财务总监浦威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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