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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化交易新规将如何影响量化私募?头部量化这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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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管理规定》对量化交易监管进行了明确,对高频交易提出差异化监管;
                ②多家私募表示新规对策略影响不大,私募生态圈迎来优化。

财联社4月13日讯(记者 吴雨其)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九条”再升级,当中程序化交易被首次写进新“国九条”,引发了私募圈的激烈讨论。

4月12日,证监会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文中多次提及私募行业。一是要求集中整治私募基金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二是加强交易监管。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标准。三是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四是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

随后证监会在发布了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规定》),进一步对量化交易监管进行明确,并对高频交易提出了更严格的差异化监管要求。

多家私募基金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此举规范了私募交易行为,有助于防止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从而为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高频交易迎新规

据财联社记者梳理,《管理规定》共7章32条,从报告要求、交易监测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监管、监督管理以及北向程序化交易等多个方面对程序化交易的相关主体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其中多个要点提及了高频交易。

一是额外报告机制。高频交易过程中,系统安全性、稳定性至关重要。一旦发生故障,可能影响市场正常交易运行。因此,除一般报告要求外,《管理规定》还要求高频交易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故障应急方案等额外信息。

二是差异化收费。不少境外交易所都对高频交易收取更高费用,目的是运用市场化调节手段,引导高频交易主动控制交易频率,规范交易行为。在《管理规定》中授权证券交易所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并考虑收取撤单费等其他费用。这方面证券交易所还将另行作出规定。

三是交易监管适当从严。根据《管理规定》,证券交易所将对高频交易进行重点监管,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可按规定从严采取管理措施。这有利于督促高频交易投资者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依法合规参与交易。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司长张望军表示,目前,证券交易所对高频交易的筛选标准是,每秒最高申报速率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2万笔以上。从筛选结果看,高频交易账户数量总体不多,但交易金额较大,约占程序化交易额的60%。从境外市场情况看,高频交易一直是各国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管理规定》,充分借鉴国际市场监管经验,从维护市场公平和交易秩序出发,对高频交易提出了更严格的差异化监管要求。

“我们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监管,既不是要将这种交易方式拒之门外,也不是听之任之,而是体现了‘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思路。”张望军补充,证监会将通过有针对性的监管安排,一方面限制高频交易过度优势,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管控好消极影响;另一方面通过提升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规范高频交易行为,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多家私募:策略影响不大,新规将优化生态圈

提及高频交易,总与私募基金息息相关。《管理规定》的推出将会为私募生态圈带来怎样的变化?记者就此对多家私募进行采访。

对于策略影响方面,多数机构认为影响不大。“相关监管指标聚焦在高频交易行为等少数。”一位中型私募人士向记者表示,“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量化私募有一部分策略是高频交易策略,绩效主要体现在高频交易上,整体换手比较高,且交易时间集中。随着量化监管规范,当前集中的高频交易也有了限制,量化私募已逐步将重心转到了中低频或其他策略之上。”

明汯投资的观点也提及到此,目前国内主流量化私募资管产品中,中周期策略(年换手率约30-50倍左右)占比较高,短周期策略占比逐步下降。假设股票量化策略的年换手率约为50倍,其实相当于10天左右的平均持仓周期,实际是中频策略,而非高频策略。

在行业超过万亿规模的背景下,各家量化私募管理人倾向于采用与自己当前管理规模相匹配的换手率,同时给量化管理人的团队综合投研能力、底层策略积累深度,投研流程精细程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行业观察来看,如果中周期积累足够深厚,可以做到既有较大容量、也能为客户带来相对不错的超额收益。

谈及高频交易,明汯投资向记者表示,高频交易是相对于“非高频”的概念,在极短的预测周期内寻找市场流动性不均衡和其他短期价格无效机会,赚取买卖价差而获利。不同机构对预测周期的具体定义可能有些微差别,但按海外惯例不会超过5分钟。高频交易通常会采用程序化交易工具,但也有极个别情况仍采用手动下单,“叠加考虑到国内T+1和印花税的股票交易制度,当我们讨论高频量化策略的影响时,更多还是以期货市场而非股票为主要场景。”

也有一家大型量化私募人士指出,“意见稿的出台明确了监管方向,但还没看到更多细则,因此无法评估对策略的影响。”

从2023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到2024年《意见》的印发,从顶层设计和实践落实相结合的角度将私募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为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了透明规范、可持续的政策环境和制度基础,标志着私募行业从“量的增长”迈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此次新规的提出,不少机构认为能优化私募生态圈。

明汯投资指出,私募行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加考验机构全方位的能力,在投资流程、运营服务、客户沟通、品牌建设等各个环节都要不断优化。总体而言,私募基金领域的监管正以穿透式、持续式的姿态进行,私募机构应依据相关要求提升合规意识,规范发展。

“强化监管手段不是目的,如何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才是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新规过程中极为重要的命题。相信在整个行业的努力下,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明汯投资指出。

黑崎资本首席投资执行官陈兴文表示,对于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标准,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完善异常交易和市场操纵的监管标准是为了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通过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监管层可以更好地监控和规范市场参与者的行为,特别是对于高频量化交易这类技术驱动的交易方式,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来确保其不会对市场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的监管,防止“薅羊毛”,有助于防止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从而为股市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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