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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四方面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信易贷”专项产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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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所有地方平台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

财联社4月3日讯(编辑 杨斌)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针对今年发改委发布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就四方面提出了12点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

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旨在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支持,《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健全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支持

《实施方案》指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政府部门指导建立的通过跨部门跨领域归集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展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1月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该平台覆盖各省(区、市)、各地市,是发改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支持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的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对接的“全国一张网”数字化平台。

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主要提供四大服务。一是融资需求对接。经营主体通过平台提交融资申请,平台智能匹配银行机构和金融产品,实现银企高效对接。二是惠企政策直达。平台设置专区汇集各类惠企支持政策,自动将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至经营主体。三是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机制化归集各类涉企信用信息,分级分类供金融机构查询使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四是融资增信服务。平台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缓释基金,实现经营主体增信授信全流程“一站办”。

进一步查询可知,平台还设置了最新政策动态和金融产品超市板块,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新闻讯息和金融产品。目前,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合作机构有10家,包括三大政策性银行、四大国有行、以及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资料来源: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财联社整理)

《实施方案》表示,拟加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力度,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保障信息安全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四方面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实施方案》就四方面提出了12点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

一是要加大平台建设统筹力度。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 加强对地方平台建设的指导,统一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接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的标准,促进地方平台规范健康发展。

在加强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所有地方平台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国家发改委负责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各地区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平台整合,有序做好资产划转、数据移交、人员安置等工作,确保整合期间平台服务功能不受影响。

二是优化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将企业主要人员信息、各类资质信息、进出口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发改委牵头适时对清单进行更新。同时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统一数据归集标准,及时做好信用信息修复,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深化信用数据开发利用。具体措施包括,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开展联合建模应用、开发信用融资产品、拓展提升平台服务功能、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在信用融资产品开发方面,《实施方案》重点提到了因地制宜开展“信易贷”专项产品试点;鼓励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三农”等特色功能模块;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最后,《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和强化政策支持保障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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