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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36【钜盛华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2年中报、年报及2023年中报 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财联社3月22日电,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钜盛华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中期报告,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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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16:14:36 480013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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