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政策,一直是有的。” ②“关键是看之前有没有享受过,之前享受过该政策,即使现在被认定为首套房,也不可以再享受了。” ③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
①近期,远大住工高层变动,独董集体离职,财务负责人更换,公司2024年年度财报已申请延期披露; ②独董辞职报告指出: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股东张剑长期占用公司资金且未能及时归还、开展违规关联交易。
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官网上,国家税务总局在回复提问时表示,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进行存量住房贷款置换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