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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调整石墨物项出口限制对负极材料商影响几何?业内人士:人造石墨原有出口许可 新增细则影响不明显
①今日一则两部门涉及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②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人造石墨以前也有出口许可要求,是继前期政策的更新,规范了石墨出口及溯源,对负极企业影响并不明显。

财联社10月20日讯(记者 曾楚楚)《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引发资本市场对负极材料企业出口限制的担忧。有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人造石墨原本即需要许可证才能出口,是继前期政策的更新,规范了石墨出口及溯源,对负极企业来讲,影响并不明显。

今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根据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商务部、国家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项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对部分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其中提及,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一)高纯度(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3801100030、3801909010、6815190020)。(二)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胀石墨等)(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504101000、2504109100、3801901000、3801909010、3824999940、6815190020)。除上述物项外,商务部、国家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中其他物项取消临时出口管制。

资本市场担忧上述措施对负极材料出口造成影响。据悉,锂电池负极材料根据其负极活性物质的不同可分为碳系和非碳系负极材料两大类,碳系材料中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的应用最为广泛。

有负极材料企业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包括公司在内的不少负极材料企业本身已有出口许可证,因为人造石墨以前也有出口许可要求,这次的调整更多的应该还是在天然石墨,以及相关出口退税政策。

上海钢联负极材料分析师常柯亦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此前对人造石墨及制品、鳞片石墨、球化石墨出口就有相关政策的限制,鳞片石墨及球化石墨从海关数据来看,近几年来主要出口至日韩,从数据上看出,出口也是逐年减少的。

常柯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明确“高纯度(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人造石墨及其制品规格,是继前期政策的更新,规范了石墨出口及溯源,对负极企业来讲,影响并不明显。

据悉,高纯度(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胀石墨等)应用在核能、新能源、储能、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石墨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政策表示,中国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将此前实施临时管制的球化石墨等3种高敏感石墨物项正式纳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时,取消对炉用碳电极等5种主要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工业的低敏感石墨物项的临时管制。上述政策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已经向有关国家和地区作了通报。

财联社记者行业观察 石墨电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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