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资产管理公司年内最大罚单来了,因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中国东方被罚440万,华融、长城此前也被罚
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方)福建省分公司因“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等违规事实被处以人民币440万元罚款。
                ②除了中国东方,年内中国华融、中国长城等也曾有遭受处罚的纪录,但都与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不当相关。

财联社8月12日讯(记者 邹俊涛)投资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资产管理公司也要遭受处罚。

8月11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最新罚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方)福建省分公司因“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等违规事实被处以人民币440万元罚款。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中国东方并不是年内唯一受到处罚的资产管理公司。今年年内,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融)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长城资产)也先后收到过监管罚单。

但从罚单金额来看,中国东方此次收到的罚单却创下年内资产管理公司中罚单最大纪录。

中国东方违反多项规定被罚440万

罚单显示,中国东方福建省分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触犯多项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一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第二点、第三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五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财联社记者查到,上述法律条文涉及“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引导规范贷款投向”、“规范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等相关规定,主要涉及资管公司和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相关要求。

福建监管局认定,中国东方福建省分公司存在“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和”收购非金债权未尽职”两项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因此,对东方资产福建省分公司合计处以440万元罚款,对陈泽、宋木江、林熙、林向魁四人分别给予警告。

官方资料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中国东方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末,中国东方集团总资产达12479亿元,在全国共设26家分公司,业务涵盖不良资产经营、保险、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

年内多家资产管理公司被罚

除了中国东方,年内其他几家资产管理公司也有遭受处罚的纪录。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显示, 7月14日,中国华融辽宁省分公司因涉及“收购非金企业不良债权未进行定价、原值收购非金企业不良债权,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偏离主业,未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拆分综合收益变相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等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被辽宁监管局罚款人民币140万元,公司两任法人代表陈福刚和李松涛均被处以警告。

5月5日,中国长城资产辽宁省分公司因涉及“未有效识别、管理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风险”等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被辽宁监管局罚款人民币30万元,公司前任法人代表刘福松被处以警告。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上述资产公司被罚都与不良资产收购风险处置不当有关。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东方和中国华融、中国长城资产以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并称“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其主要任务即为收购、管理、处置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其中,中国东方对应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中国华融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中国长城资产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中国信达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但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大金融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合作
专栏
相关阅读
评论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