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第31家!建信消金获批开业 中银、中邮消金之后大行旗下消金公司再添新成员
①今日,建设银行(601939)公告称,已收到建信消金的开业批复,这也意味着又一家大行旗下消金公司加入消金阵营。
                ②随着建信消金开业,消费金融公司也将增至31家。

财联社5月31日讯(记者 高萍)获批筹建8个月后,建信消金获批开业。今日,建设银行(601939)公告称,已收到建信消金的开业批复,这也意味着又一家大行旗下消金公司加入消金阵营。而随着建信消金开业,消费金融公司也将增至31家。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大型银行而言,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更普惠,可与银行现有的信用卡、消费贷款等形成互补,为防止可能成为银行的“鸡肋”,建议引入市场化机制并选择合适的业务发展模式。消费金融公司阵营进一步扩容后,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消金公司需要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更好地提升运营效率和风控效率,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策略。

注册资本72亿元 国有大行旗下消金公司扩容

具体来看,建设银行称,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该行控股子公司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信消金”)已获准开业。

根据开业批复,建信消金注册资本为 72 亿元,由建设银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其中,建设银行持股比例为 83.33%。

财联社记者发现,建信消金注册资本在目前消费金融公司中排名第三,仅次于招联消金和蚂蚁消金。Wind显示,招联消金、蚂蚁消金注册资本分别为100亿元、80亿元。

回溯历史,2022年9月27日晚间,建设银行公告称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彼时,根据介绍,建信消金公司注册资本为 72 亿元,其中,建设银行拟出资 60 亿元,持股比例为 83.33%;北京国资公司拟出资 8 亿元,持股比例为 11.11%;王府井拟出资4 亿元,持股比例为5.56%。

建设银行在最新公告中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推动建信消金公司尽快开业运营。根据统计,建信消金开业后将是中银消金、中邮消金之后,第三家国有大行旗下消金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专业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正规金融机构,是消费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一位消金行业人士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创新发展,提高了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有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也增强了消费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对中小银行而言,消费金融公司是一张全国性金融牌照,可以帮助拓宽经营区域限制;对大型银行而言,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更普惠,可与现有的信用卡、消费贷款等形成互补。

建设银行2022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该行个人消费贷款2954.43亿元,较上年增加624.64亿元,增幅26.81%;信用卡贷款余额9248.73亿元,较上年增加286.51亿元,增幅3.2%。

消费金融行业再迎巨头入场 市场争夺战激烈

建信消金开业后,消费金融公司将进一步扩容,竞争也将愈加激烈。 “从建信消金的股东配置来看,既有场景又有建行这类金融大鳄加持,看好后续竞争力。”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直言。

王蓬博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建信消金的到来一方面会加剧消费金融行业竞争,但随着大行纷纷下海,也说明消费金融行业不再仅仅作为银行业务的补充,其行业地位也在提升,这将带动行业天花板提升。同时,也预示着行业发展将会愈加正规化,对行业整体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据了解,除建信消金,目前30家消费金融公司中有27家具有银行系背景,19家具有互联网背景。其中,具有全国性银行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有5家,具有地方性银行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有16家,第一大股东为银行的消费金融公司为20家左右。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2)》显示,截至2021年底,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增至30家,贷款余额突破7000亿元,达到7106亿元,同比增长44.2%;资产总额达到7530亿元,同比增长43.5%。

展望未来的消费金融市场,中金公司此前研报指出,经过近十年的爆发式发展之后,我国消费信贷行业逐步过渡到稳健增长的新阶段。往前看,在征信体系逐步完善、供需两端共同拉动下,测算2025年我国居民消费信贷余额(剔除房贷)有望达到28万亿元。

“随着消费金融公司扩容以及越来越多银行加入,消金市场竞争将愈加激烈。”一位消费金融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在低利率市场趋势下,还是要通过提升科技能力与风控水平以优化各项成本。另外,当前市场上消金公司产品的同质化相对严重,如何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策略,开拓细分领域赛道也是消金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金融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合作
专栏
相关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