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于投资者关心的未来海外的开店布局以及策略。特海国际高管在业绩会上表示,未来渗透率和开店力度,会根据各地区的市场需求来布局,不会设置最高的开店空间; ②特海国际全球餐厅总数为121家,较2023年底净增加6家。其中东南亚有73家、东亚18家、北美洲20家。
财联社|新消费日报2月23日讯(记者 高梦阳),尽管电子烟海外市场规模可期,但合规问题仍然是国内许多出海企业面临的首要挑战。
近期,中国电子烟企业爱奇迹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ELF BAR深陷风波,不仅在欧美多国触犯当地电子烟监管法规被处罚,也违反了中国《电子烟管理办法》对出海企业的规定。
据《每日邮报》报道,在英国和匈牙利,ELF BAR违规出售尼古丁含量严重超标的电子烟产品。英国法律严格规定电子烟中的液体尼古丁最大含量为2ml,最大浓度为2%。该规定由2016年在英国推行,然而据外媒报道,ELF BAR品牌下型号为“600”的产品中,液体尼古丁含量竟高达3ml至3.2ml,超过法定限额的50%以上。
ELF BAR 600型号的电子烟
目前,ELF BAR海外违规事件已引起业界广泛关注。尽管当地尚未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所有零售商下架此款产品,但英国本地零售巨头乐购、莫里森、WH Smith等已全部或部分下架该品牌电子烟产品。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电子烟出口达到创纪录的1383亿元,同步增长180%,是同期国内零售规模的7倍。
在这样的背景下,ELF BAR一系列违规行为,极有可能使其他严格守法的品牌受到“株连”之罪,使国内电子烟品牌出海之路更为艰难。
电子烟出海巨头ELF BAR 海外屡次违规
新消费日报记者了解到,ELF BAR背后公司爱奇迹是中国电子烟出海的代表性企业,其在海外的爆款产品系一次性电子烟。
至于一次性小烟产品,无需充电、无需加油、用完即抛,且内部绝大多数采用新型尼古丁盐调配的烟油。由于量产能力高、上手十分简单、价格相对低廉、口味丰富,吸引不少商家和消费者的眼球。
一些商家对新消费日报记者表示,一次性小烟结构简单,起量快,成本较低,能够在电子烟市场中占得一席地位。
据报道,Elf Bar 每周在英国销售 250 万支一次性电子烟,由于其鲜艳的包装和包括可乐和棉花糖冰在内的甜美口味,它们被数万名儿童使用。反吸烟组织 Ash 去年发现,在 11 至 17 岁的年轻人中,超过一半的人,大约 100000 名承认尝试过吸电子烟的年轻人说,他们使用的是 Elf Bar。
《每日邮报》称,ELF BAR采用了明亮的外包装并拥有丰富的口味选择,导致英国有大量未成年人在使用该款电子烟。而《卫报》也曾报道,ELF BAR无视禁止在短视频平台推广产品的规定,涉嫌在TIKTOK向未成年人营销产品。据调查,英国超过半数年龄在11至17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承认使用过ELF BAR。
英国电子烟倡导组织We Vape主席马克·奥茨在采访中表示,ELF BAR违法行为让人深深担忧。“任何人在进入英国市场时,都应该严格遵守英国的法律。电子烟本该是对烟民有益的东西。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件事进行全面调查。”
实际上,这并非是该品牌第一次在出海过程违反地方法规。自2022年起,FDA曾连续向多家销售ELF BAR电子烟的零售商发布警告信,原因是该品牌并未获得进入美国市场销售的官方许可。
另据外媒报道, Elf Bar曾主动表示正向美国癌症协会捐赠数千美元,以努力阻止青少年使用电子烟,但该癌症组织表示,它从未同意这种合作关系,并命令该公司停止。今年2月,雷诺烟草公司更是向FDA提交公民请愿书,要求FDA完善对ELF BAR等一次性电子烟的强制性法规,以确保其不吸引未成年人。
电子烟出海 合规化仍是挑战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正逐渐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烟品牌出口国。
据《新京报》报道,目前我国的电子烟制造及品牌企业超7成以出口海外为主。预计2022年全年电子烟出口总额将达到1867亿人民币,预计增长率达35%。同时,去年11月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政策出台后,出海电子烟品牌依然享有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可见国家鼓励出口的政策不会变。
目前,电子烟出海现在遇到的最大挑战还是合规化。目前全世界2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在印尼、俄罗斯、韩国、菲律宾、美国、马来西亚以及欧洲大部分国家,虽然完全放开允许电子烟买卖销售,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国际仍需要当地有关部门的牌照核准。
至于墨西哥、土耳其、沙特阿拉伯和巴西等国,由于有庞大的卷烟市场,面对电子烟之类的新型消费替代品的涌入,当地政府也会担心其对国内卷烟市场的冲击,故而对电子烟有严格限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代表性品牌ELF BAR一系列违规行为,极有可能使其他严格守法的品牌受到“株连”之罪,使优秀的电子烟品牌出海之路更为艰难。
尽管ELF BAR的产品尚未在国内销售,在海外被线下下架、零售商抵制后,仍有不小的可能遭遇更大的处罚,与此同时也会触犯国内电子烟监管法规。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对新消费日报记者表示,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自2022年《电子烟管理办法》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后,国内行业已走上了有序化、法治化发展的道路。多个月以来,全国多地开展打击电子烟违法违规经营行动,国家烟草专卖局在过去四个月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2.69万人次,实地检查销售网点12.15万户次。
有关专家呼吁,针对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企业,应当采取适当处罚措施,例如缩减其明年产能,或对其备案采取更加严格的审核,以防产生更加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