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要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更要管风险,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②要建立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举报流程和标准体系。
财联社2月19日讯(记者 史思同)“数据二十条”的发布,初步形成了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对数据要素市场的繁荣具有重大的意义。在此背景下,“数据要素化”也随之引发了不少行业人士的深思。
“金融业是用数据用信息最早,也是对数据依赖最重的行业。”2月18日举办的“‘数据二十条’背景下的数据要素化”研讨会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华夏银行原董事、行长张健华指出,金融业的本质就是从数据到要素的流通与汇聚,而数据要素化也是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要求趋势。
他认为,数字征信作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业的重要部分,在数据要素时代迎来了战略机遇期。金融行业有必要通过完善征信数据收集、整理加工、交易应用等创新机制,通过创新技术在确保国家数据安全及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加快推进数字征信应用与发展,助力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全面释放金融数据要素的价值。
实际上,当前数据已经成为国家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其生产、采集、加工分析和应用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而如何挖掘数据的潜能,亟待更多的探索。
据了解,北京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并提出了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宏伟目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雪海在研讨会上介绍称,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推动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努力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领先探索,在构建制度体系、促进数据开放、培育产业生态等方面不断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
另一边,广东也于2020年在全国率先启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广东数字政府研究院副院长傅建平称,当前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制约数据要素市场功能有效发挥,广东将建设高标准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作为新阶段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任务,着重通过用结构性改革破解结构性矛盾、高水平数据治理推动高质量数据供给两个方面,有效激活数据要素服务实体经济新动能。
不过,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富平看来,数据作为新时代特殊的生产要素,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对此,“数据二十条”创造性围绕数据产品化过程设计数据“产权”,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创新探索我国的数据要素社会化配置权利体系。
同时,华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旭东也提出,数据要素大规模流通离不开自主可控的创新技术支持。他认为,数据使用可控是数据流通安全的前提,也是数据监管的重点抓手。“数据二十条”侧重突出数据使用权和数据使用价值,依托于隐私保护计算技术,做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保障数据安全地流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