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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放宽落户限制:按要求取消县市落户门槛 出租房也可落户
对符合居住落户条件的人员,如租住的出租房已办理备案登记并由房东同意,可在租赁房屋内落户。

按要求取消县市落户门槛、放宽居住落户和就业落户条件、新增投资纳税落户条款——《温州市户口迁入规定》日前发布,将于10月起实施。

温州曾是浙江人口第一大市,到2016年末,杭州的常住人口升至918.8万,反超温州1.3万,从此成为省内人口第一大市。到去年末,杭州、温州、宁波的常住人口分别为1220.4万人、964.5万人、954.4万人。2012年末,温州全市户籍人口突破800万,达800.21万人,但2016~2021年,年度新增户籍人口数量呈下降之势。2020年温州《关于打造千万级常住人口城市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达1000万人、户籍人口880万人的目标。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规定对全市迁移政策进行统一,按市区、县市两种类型设立不同的准入年限,确保各县市按要求取消落户门槛。

人才引进方面,新政在保持原规定允许高层次人才和大专学历等人员先落户后择业的基础上,将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工职业资格人员也纳入此范围,同时放宽职能部门引入紧缺型岗位人员的审核条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设立人才集体户,为人才落户提供快速便捷服务。

居住落户方面,新政进一步放宽市区落户门槛,将原来市区需居住满2年的年限改为6个月,同时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即可,一并取消原规定的必须在同一地点连续居住的限定。对县市区域内的居住落户则只需居住6个月即可。对符合居住落户条件的人员,如租住的出租房已办理备案登记并由房东同意,可在租赁房屋内落户。

就业落户条件也进一步放宽,对在该市就业的人员,就业年限要求大幅下调,市区从原规定的2年改为6个月并缴纳社保,县市区域由1-2年改为取消年限要求,有就业单位即可落户。同时取消了就业落户人员持有居住证的前置条件,吸引更多务工人员落户。

此外,温州还新增了投资纳税落户条款,即在温州投资创业即可落户。同时引入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互认机制,对浙江省内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该市予以累计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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