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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美国电动车新政歧视外国生产商 违背世贸组织规则
为促进电动车发展,《降低通货膨胀法案》中的一项条款规定,消费者购买清洁能源新车能获得最高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中低收入美国人购买清洁能源二手车时,可享受4000美元的税收抵免。

财联社8月12日讯(编辑 夏军雄)当地时间周四(8月11日),欧盟表示,对美国新推出的电动车政策“深感关切”,因为该政策对外国生产商存在偏见,并可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

美国参议院上周日以51:50的投票通过了《降低通货膨胀法案》(the Inflation Reduction Act),该法案系美国史上规模最大的气候法案,预计将支出4300亿美元,具体而言,新能源和气候变化项目的投资高达3690亿美元,剩余的640亿美元将用于医疗补贴。法案预计将于本周晚些时候在美国众议院通过。

为促进电动车发展,《降低通货膨胀法案》中的一项条款规定,消费者购买清洁能源新车能获得最高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中低收入美国人购买清洁能源二手车时,可享受4000美元的税收抵免。

然而,消费者只有符合规定条件才能享受税收抵免。该法案要求,若想获得补贴资格,汽车必须在北美组装,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摆脱对外国供应链的依赖。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Miriam Garcia Ferrer周四表示:“我们认为这是歧视性的,相较于美国汽车生产商,它歧视外国汽车生产商。当然,这意味着它与WTO不相容。”

Ferrer称,欧盟与美国都认为税收抵免是一种重要激励措施,可推动电动车需求增长、促进可持续交通转型以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Ferrer强调:“但我们需要确保出台的措施是公平的,且非歧视性的。因此,我们将继续敦促美国从该法案中删除这些歧视性元素,并确保它完全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汽车行业组织也对该法案不满,他们抱怨获得优惠的条件过于苛刻,会造成大多数电动汽车都没有资格享受税收抵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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