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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7月20日讯(记者 崔晓丽) 山水水泥(00691.HK)创始股东China Shanshui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中国山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投资”)的股份之争又有新剧情。
近日,河南汝州商人陈宏庆以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山水水泥在内地实体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山水”)赵宏波等10人违反此前签订的《借款协议》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会”)提起10起仲裁案,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违约金5.8亿元。
这已经是陈宏庆向贸仲会申请的第三轮仲裁,3月19日,财联社以《山水水泥股权之争再起波澜:究竟是“借款”还是“委托购股”?一份协议却有两个仲裁结果》为题,对前两轮仲裁进行了详尽报道。
而被申请人一方则表示,他们将请求法律部门查明真正的贷款人是谁,“我们当时是跟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集团”)谈的借款,可是陈宏庆在诉讼中却反复强调这笔资金是他本人的,跟天瑞集团没有关系,这是为什么?这笔资金的来源,要想查清楚应该不难。”
同时,多位被申请人认为,巨额索赔的目的不在罚金,而在于通过“非常规”手段向他们施加压力,“这样一次一次的,太欺负人了,我们要到贸仲会去讨个说法。”
值得注意的是,6月22日,山东省高院驳回了陈宏庆意在争夺员工所持股权的相关诉讼,并在裁定书中称:“同一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针对同一借款协议的法律性质作出了相互矛盾的认定,且陈宏庆在两次仲裁中就案涉借款合同的法律性质陈述不一,故本院对陈宏庆在再审审查期间提交的仲裁裁决书不予采纳。”
谁是真正的贷款人?
正当《借款协议》的性质等待香港高等法院裁决之时,贷款人的身份问题又浮出水面,到底谁才是这笔借款的真正出资方?被申请人付元伟介绍,“我们跟陈宏庆不认识,到现在从没见过,也从没有过任何联系,不可能跟他个人借钱,我们当时是跟天瑞集团借钱。”
对此,财联社记者致电陈宏庆本人,并给其律师微信留言进行求证,但截至发稿时,陈宏庆一方并未回应。
被申请人李文军则表示,当时的借款确实是用来收购山水投资的股份,但只是单纯的借款,并不存在委托关系,“委托别人办事儿需要支付报酬啊,合同里没有任何关于报酬的约定,但约定了借款利息,还用山水投资几位高管的股份做了担保。”
这份协议签订于2015年8月,正值山水投资内部的股份之争进入白热化之时。2013年,时任董事长张才奎欲通过境外信托、股份回购等方式,将3939名职工和7名高管手中的山水投资股权回购至其本人手中,而回购资金却是上市公司山水水泥的分红款,且股份变现期长达30年。
用本属于职工的股权收益收购职工的股权,引发了职工们的强烈不满,他们迅速组成了山水集团维权委员会,开始踏上漫长的维权路。张才奎与维权职工争夺的焦点就是山水水泥第一大股东——山水投资。
作为山水水泥的创始股东,山水投资注册于香港,是山水水泥的第一大股东,也是山东山水的员工持股平台。2008年,山水水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时,山水投资持有其30.11%的股份。
尽管山水水泥内乱给了各路资本争相涌入的契机,山水投资失去了第一大股东的位置,但从公开资料来看,山水水泥的前5大股东天瑞控股、亚洲水泥、山水投资、中国建材、深能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1.85%、20.74%、19.47%、12.94%、9.9%的股权,持股比例非常接近,任何一方都不足以完全控制这家水泥企业。那么,山水投资就成了各路资本争夺的焦点。
由于在维权职工提起的诉讼中屡屡失利,张才奎转而寻求以现金收购职工股权,欲以此瓦解职工的维权诉讼。为了对抗张才奎现金购股对职工股东维权诉讼的瓦解行动,山水集团维权委员会决定用7个显名股东的股份作为抵押,向山水水泥股东之一的天瑞集团借款,帮助持股职工早日变现。
于是,天瑞集团指派陈宏庆分别与付元伟、王金祥、李文军等10名山东山水职工代表签订了10份《借款协议》。同日,陈宏庆又与于玉川、宓敬田、李茂桓、赵利平四名高管签订了《股权质押担保协议》。前述10名职工代表分别与2090名山水投资股权持有者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
在《借款协议》中,陈宏庆承诺向10名职工代表提供人民币总计7.5亿元的借款,双方就借款利息进行了约定,并同时约定,在借款人无法清偿借款及利息的情况下,“应根据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的指示转让其所购得的受让权利或利益(即山水投资股份)。”
彼时,天瑞集团与山水集团职工维权委员会还是同盟关系。二者合作于2015年12月成功改组了山水水泥董事会。
但随后,2016年6月和9月天瑞集团两次主导了山水水泥超低价配股案,将极大稀释山水投资的持股比例,让双方反目成仇。2017年4月8日,天瑞集团曾组织数百人冲击位于济南长清的山东山水总部,试图抢夺实体企业控制权。
2017年8月16日,即《借款协议》约定的24个月还款期限的最后一日,付元伟、赵宏波等10人在公证处提出归还天瑞集团7.5亿元借款的提存申请,并于当日将提存款8.281亿元支付至提存账户,但天瑞集团方面始终拒绝接收这笔还款。
2017年9月,2090名员工中的1838人与付元伟等员工代表解除了2015年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与济南产发集团签订了新的股份转让协议。济南产发集团收购了1838名员工持有的264,664股股份。2018年5月,山水水泥董事会再次改组,天瑞集团彻底出局。
正是在这个节点,陈宏庆向贸仲会提出了仲裁申请。但对于《借款协议》的性质,陈宏庆的态度前后有所不同。
2017年,陈宏庆在贸仲和香港高等法院对山水集团4名小股东提起诉讼时表示,他向10名代表提供有抵押贷款,他们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山水投资股份。但在后来的仲裁申请中,他将借款关系改为了委托收股关系。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陈宏庆在诉讼中拒绝披露向被申请人提供的借款来源,引起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审法院法官林云浩的注意,林云浩认为陈宏庆是否为真正的‘贷款人’值得严重怀疑。他表示,拒绝披露资金来源,对于整个交易是否是天瑞为了规避履行强制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这个争议点具有特定的意义。
而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杨家雄在审理时,关注到了陈宏庆前后态度的变化,他认为,陈宏庆先后提出的“贷款/有条件购买”、“委托购买”、“变相协议”三个主张之间,有不可协调的矛盾。他同时认为,根据当时的书面协议,陈宏庆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借款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付元伟等人与山水投资股权持有者签订的《股份买卖协议》中有一条约定:员工直到买方通知过户后14天内仍有权利决定是否出售股份。
一位熟知山水投资股权之争的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个条款足以表明,山水集团员工对股份是否出售具有完全的自主权。
巨额索赔所为何来?
从《借款协议》来看,陈宏庆要求的高达5.8亿元的索赔,似乎并没有超出双方关于违约金额的约定。但上述法律界人士介绍,“违约的一方支付多少罚金,首先要看违约造成的损失有多少,但从仲裁申请书来看,申请人对自己的损失只字未提。”
被申请人付元伟、王金祥告诉财联社记者,他们都是山水集团的职工,其中有几个人已经退休,根本无力支付巨额罚金,“当时我们确实借了他们7.5亿,但是我们已经在还款期限内连本带息依法提存了,虽然他们拒绝接收还款,但我们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现在让我们赔偿5.8亿,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吗?我们相信法律会为我们做主。”
而在被申请人赵宏波看来,“他们的目的不是要罚金,而是想通过这个给我们的家庭施加强大压力,一切的目的就是企图胁迫我们,成为天瑞集团和陈宏庆在山水投资股份争夺的“工具”。陈宏庆背后的天瑞集团对我们采取这种非常规的手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权威渠道获得的信息显示,天瑞集团属地的河南汝州法院,自2020年2月开始,对山水集团2000余名职工股东采取限制高消费、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并对部分员工开开出《预处罚通知书》,“拟做出罚款5万元、拘留10日的决定”。被限高后,职工们无法按揭贷款、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子女无法报考军校及公务员。
在此过程中,汝州法院工作人员、陈宏庆律师、天瑞集团员工一起,先后数次到潍坊、邹平、济南等地要求员工签署相关文件,其中包括陈宏庆律师出具的让员工撤销香港高院诉讼中委托的香港律师的授权等与执行内容无关的文件。
据山水投资职工股东温明介绍,汝州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尤其是《预处罚通知书》下发后,山东山水分布在山东省十几个地市的一千多驻外员工情绪严重不稳定,“因为恐慌,大家都只能放弃工作回到济南家中,对我们的工作和家庭生活影响太大了。”
2020年6月12日,汝州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济南执行,并通知山东山水一千余名职工前往其所住宾馆履行判决义务,引发职工的激愤,集体到宾馆表示抗议。次日,强制执行被叫停,之后山水员工在当地政府的劝说下离去。
就在职工们盼着限制措施早日被解除的时候,2021年5月12日,847人却收到汝州法院恢复执行的通知。5月14日,职工股东金廷智收到汝州法院划扣银行账户50650元的执行裁定书;谷朕照、佘广新、尹万年收到被汝州法院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同日,数百职工收到汝州法院的电话、短信,要求职工于5月15日、16日到河南永城签署文件,否则将会被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2021年5月15日,1000多名山水职工忍无可忍,聚集到山水集团总部表达诉求,反对汝州法院的不公判决及违法执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之下,汝州法院于5月17-18日撤消了对2000名山水职工的限高。
这场经济纠纷,甚至引来了汝州公安跨省抓人。知情人提供的信息显示,2021年10月23日,当时参与收购职工股份的山水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冯存伟在外出开会乘坐高铁返程即将到达合肥南站时,被汝州市公安局人员控制并带下车,驱车从安徽境界带至河南汝州被采取强制措施。家属得知消息后四处反应情况,2021年10月26日,汝州市公安局对冯存伟撤案,解除强制措施送回济南。
在一位水泥行业人士看来,作为中国500强企业,山水水泥的资产非常优良,其实际价值远超账面价值。同花顺数据显示,山水水泥总资产近280亿元,2021年实现净利润近28亿元,而截至7月15日收盘,公司市值仅有不足86亿元,市值与公司基本、实际价值严重不匹配。
按照目前的剧情,分散的股权结构之下,资本对于山水水泥的围猎应该还会持续,这对于刚刚脱离了股权争夺导致的破产清盘窘境的山东山水来说,无疑是一个威胁。资本在逐利的过程中,如何促使企业良性发展,或许是各方必须直面的考题。
(编辑:曹婧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