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24日电,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上海市非居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将对非居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实施“补、降、缓、免”四项优惠政策:“补”是指对上海市非居民用水户、非居民电力用户(含电力市场化用户)、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不含燃气发电企业),2022年6月至8月使用量(以月度账单为准)对应的应缴供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给予10%的财政补贴,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除外。“降”是指非居民用户(含自取水用户)2022年6月至8月用水量(以月度账单为准)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降低10%,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除外。“缓”是指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费用缓缴期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欠费不停供,并免收欠费违约金。“免”是指对非居民用户免收2022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