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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时评】发展光伏要因地制宜 罔顾民生是因小失大
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固然是大势所趋,但无论如何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当因地制宜、徐徐图之。

河北石家庄行唐县“毁麦建光伏电站”的事件还在发酵。日前当地政府表示,已责令项目停止施工,就行唐县行特新能源公司(特变电工旗下控股孙公司)“农光互补”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调查,对项目负责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特变电工22日晚间也正式公告,“公司在该项目的管理上确实存在疏忽,也愿意诚恳地向村民与公众道歉”。

为何不惜毁坏农民的麦田也要上马光伏电站?一个大背景是,当前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正在迎来新一轮加速发展期。而相比风电的不稳定性,技术相对成熟的光伏电站更受追捧。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预测,2022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预计7500万千瓦-9000万千瓦,可见各地发展光伏电站的热情。

本次引发矛盾的“农光互补”,就是当前光伏电站的常见模式之一。原本,“农光互补”强调与高科技大棚(包括农业种植大棚和养殖大棚)的有机结合,即在大棚的部分或全部向阳面上铺设光伏太阳能发电装置,而棚内的蔬菜种植、养殖不受影响,这样一来农民可以享受两份收益。

但实际上,蔬菜大棚在各地的面积是有限的,一些公司此后选择直接在农民的麦田上方架设光伏发电装置,这会影响农作物收成,农民的积极性并不高。唐县行特新能源公司的做法则更为激进,直接毁掉成长期的青麦开建光伏电站,已经违背了“农光互补”的本义,成了追求补贴和发电效益而罔顾民生的做法。

不过从技术角度来讲,光伏发电和储能技术的两难,也是这出闹剧的诱因之一。考虑到人地矛盾、光照资源等因素,当前最适宜发展光伏的区域应当是西北戈壁和南方地区的近海、荒林,而在河北、河南等中部人多地少的主粮产区,显然没有条件发展大规模光伏电站。

但矛盾在于,由于储能技术没有大规模突破,长距离输电损耗过高,企业、个人要想获得光伏发展的收益,最佳选择反而又是在人口密集、用电需求量大的地区建设光伏电站。河北、河南等中部地区并网消纳能力强,电力需求旺盛,电价也高于西北地区,因此某些光伏企业为了赚钱,罔顾合规风险强行推进相关项目。

目前,“毁麦建光伏电站”事件还有待政府部门的进一步调查。此事的启示是,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固然是大势所趋,但无论如何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当因地制宜、徐徐图之。更不能罔顾民众意愿,强行上马各类项目。笔者认为,未来新能源企业尤其是光伏企业必须审慎考虑项目的可行性,要尽量避免与民争地、非法开工的事情发生,否则影响的可能不止是经济效益,还有公司的声誉和公众的信任度。尤其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切不可再因小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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