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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业绩会|浙江鼎力:正积极为“双反”调查复审做准备 将加大电动壁式产品研发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电动化产品。据许树根介绍,2021年公司电动臂式产品销量占比达 58.17%,电动剪叉式产品销量达98.21%,桅柱式产品电动款占比达100%,“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高米数、大载重电动臂式研发和销售力度。”

财联社5月11日讯(记者 汪斌)在持续一年多的美国“双反”调查压力之下,浙江鼎力(603338.SH)的应收账款出现大幅增长,同时盈利能力也有所下滑。在5月11日下午举行的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上,针对“双反”调查对公司2022年业绩影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树根指出,“公司与公司聘请的律师团队正积极为‘双反’调查复审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根据年报,截至2021年末,浙江鼎力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154.76%至16.2亿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近20%。对于应收账款上升,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王美华表示,“应收账款增幅主要系销量增加,客户结构有所变化,境外客户销售额增多,仍在信用期内尚未付款的应收账款较多。”

“双反”调查压力之下,浙江鼎力的股价也一路下跌。自2021年3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和组件发起“双反”调查以来,浙江鼎力股价从140元/股一直跌到30元/股附近,创下2019年6月以来新低。

浙江鼎力从事各类智能高空作业平台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涵盖臂式、剪叉式和桅柱式三大系列。2021年3月,美国商务部针对中国出口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和组件的“双反”调查,调查产品主要包括臂式升降机、剪叉式升降机和伸缩臂叉装车及其组件,反倾销调查期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反补贴调查期间为2020年全年。

2022年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浙江鼎力适用的反补贴和反倾销终裁税率分别为11.95%、31.54%,总体“双反”税率为43.49%。两个月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作出双反损害终裁,自4月13日起,美国进口商进口自中国浙江鼎力生产并出口的剪叉式和臂式升降机需缴纳31.54%反倾销税保证金。

此外,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5.34个百分点至27.85%。王美华解释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公司进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臂式销售增加,收入占比为34.61%,较去年同期增长14.57个百分点,目前臂式产品毛利率低于剪叉式及桅柱式产品毛利率,增速过快影响综合毛利率水平下滑;二是2021年原材料及运费等成本上升,影响了综合毛利率。”

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营收同比增长67.05%至49.39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3.17%至8.4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电动化产品。据许树根介绍,2021年公司电动臂式产品销量占比达 58.17%,电动剪叉式产品销量达98.21%,桅柱式产品电动款占比达100%,“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高米数、大载重电动臂式研发和销售力度。”

(编辑 刘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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