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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00【市场监管总局对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豁免情形做出规定】
财联社6月12日电,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在引证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或者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第一”等用语进行宣传的,不属于《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豁免情形:(一)“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用语所指向的地域小于省级行政区域的;(二)“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用语所指向的商品所属行业或者领域小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行业分类的;(三)“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用语所指向的商品无专有的产品或者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四)其他不属于《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豁免情形的。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6-06-12 17:30:00 316623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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